5.2.2.7 废铅酸电池的储存设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储存点必须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露液体;
(2)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收集溢出的溶液;
(3)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4)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
(5)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5.2.3 标志
废电池的储存容器上必须贴有标识,其上注明:
(a)废电池类别、组别;
(b)数量;
(c)危险废物标签(仅限含有毒有害物质废电池);
(d)本标准编号。
5.2.4 储存记录
废电池的储存仓库及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做好废电池进出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废电池类别、组别、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危险性、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废电池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3 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
5.3.1 废电池的储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3.2 废电池的储存场地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5.3.3 废电池的储存仓库及场所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发现变化及时检查储存状况。
5.3.4 应避免储存大量的废铅酸电池或储存太长时间,储存点必须有足够的空间满足特殊管理要求。
6 运输
6.1 要求
6.1.1 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电池越境转移应遵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的要求;批量废电池的国内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及其有关规定。
6.1.2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批量废电池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废电池丢弃在环境中。
6.1.3 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持有通行证,其上应证明废物的来源、性质、数量、运往地点,必要时须有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6.1.4 废电池的运输包装必须定期检查,如出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6.1.5 废铅酸蓄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应捆紧并码放好,防止容器滑动。
6.1.6 运输人员须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等,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联络应急响应人员。
6.1.7 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指定事故应急方案和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能有效减少以至防止环境的污染。
6.2运输规范
6.2.1 运输容器
根据废电池的形态不同,参照GB12463的规定采用不同的容器进行包装,具体要求见表3。
表3 不同形态的电池废料的运输容器要求
6.2.2 运输方式
废电池的运输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1)公路运输;
(2)铁路运输;
(3)水路运输。
铅酸废电池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其他废电池采用三种方式均可。
6.2.3 标记代号
废电池的运输包装可根据需要采用本条规定的标记代号,包装容器的标记代号参照GB12463的规定进行,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