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垃圾填埋场场界及各环境保护目标的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出现超厂界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现象。其余各因子均未超标。
2.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经调查,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体有大龙河和岔河。
大龙河位于拟建项目的西南侧约2.5公里处,属于北运河水系,为北京市规划Ⅴ类水域使用功能。岔河位于拟建项目北500米,为拟建项目的排污河渠,在评价范围内河流现状基本四季无水。岔河为凤河的支流,凤河属于北运河水系,是北京市规划Ⅴ类水域使用功能。根据《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5年)》对凤河的监测,结果如表2-2所示。
表2-2 2005年凤河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

由表可知,凤河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和石油类等项目超标。现状水质为劣Ⅴ类。
2.2.3声环境质量现状
经监测得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值如表2-3。
表2-3噪声环境监测结果/单位:dB(A)

由表2-3数据可见,扩建项目四个方向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声环境质量较好。
2.2.4地下水现状
根据评价对地下水现状历史数据的收集,NH3-N、总硬度、总大肠菌群数污倍数大或超标率较高;其次为高锰酸钾指数和氟化物,仅个别监测点位污染较为严重;
的随时间递增,其浓度增大的趋势外;其它各污染因子随时间变化均没有明显趋势。
染较严重,表现为超标氯化物污染较轻,仅在个别监测点的少数年份出现了超标现象。
从时间变化分析,1997年为填埋场建厂初期,可作为背景对照,除总硬度指标表现出一定
3项目污染源及影响分析
3.1施工期影响分析
3.1.1施工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拟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工程有平整清理场地、土石方挖掘、建材及土石方运输、打桩、搅拌浇捣混凝土、管线铺设等工程,识别出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根据影响预测,昼间,各施工机械场界达标所需衰减距离均在40米以内,而拟建项目地块南北长约650米,东西长约800米。因此,只要尽量将高噪声的施工机械置于地块中间位置,仅在必要时至地块边缘,这样拟建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基本可达标,仅少数时间出现暂时超标现象。但在夜间,达标所需距离大大增加,如不采取隔声措施,场界很难达标。
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站上村和高店村,距离是工场地分别为550米和600米。经计算,除打桩机夜间禁止施工外,各类施工机械经过衰减后,环境保护目标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
因此,扩建项目昼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设施,施工期场界噪声基本可达标;但在夜间,如不采取隔声措施,场界很难达标。扩建项目施工场地距环境保护目标较远(均在550米以上),除打桩机夜间禁止施工外,各类施工机械经过衰减后昼夜均可达标。
3.1.2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的土方开挖、场地平整、道路铺筑、辅助设施建设、废土堆放,极易产生扬尘。
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扬尘量将随管理水平的提高而降低,按照北京市政府要求,采取施工场地洒水、起尘物料覆盖等措施,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大大降低。拟建项目施工场地距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站上村和高店村约600米,项目地周围为农田、果园,较为空旷,利于扬尘扩散。因此,若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在大风天气,处在下风向的村庄将受轻度影响;若采取相应的抑制扬尘措施,则对周围的村庄影响很小。
3.1.3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中砂石料加工与冲洗、混凝土搅拌清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车辆及设备冲洗的清洗废水。
扩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加工与冲洗、混凝土搅拌清洗废水SS浓度较高,收集排入沉淀池后,上清水排入现有渗沥液调节池;生活污水及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排入渗沥液调节池。各种废水收集入渗沥液调节池后,利用现有反渗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经过上述减缓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1.4施工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废渣土等。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送到指定垃圾场消纳处理。对施工中挖土堆积在项目西侧的临时堆场,以作为垃圾覆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