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烟气脱硫
本工程炉排炉锅炉产生烟气采用半干法脱酸,脱硫效率大于80%。
(5)NOx防治对策
锅炉采用低温燃烧技术,燃烧温度为850℃~950℃,烟囱出口烟气中NOx含量小于400mg/Nm3;预留烟气脱氮条件,条件成熟时,可进行烟气脱氮。
(6)酸性气体及重金属等治理
本期工程采用“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对烟气进行治理,工程所排烟气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01)。
(7)二噁英防治措施
1)燃烧控制。采用“三T”控制法,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炉温控制在850℃~950℃之间,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
2)活性炭吸附及布袋除尘器过滤。本工程控制除尘器入口处的烟气温度低于200℃,在布袋除尘器入口前烟道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对二噁英进行吸附;被吸附活性炭颗粒及烟尘颗粒上的二噁英被布袋除尘器捕获并作为飞灰排出。
(8)烟气监控
本工程按GB/T16157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用平台。本工程同时设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监测内容包括:SO2、NOx、CO、HCl、HF、PM10、烟温、烟气量,另应结合运行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燃烧温度和含氧量。
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均是国家相关技术政策推荐或鼓励的技术、工艺或设备,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其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在实践中被证明是适宜的。
3.2恶臭气体控制措施
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库、垃圾运输车辆均为主要的臭气产生源,本工程拟采用高效捕获、隔离和有效去除的方法防治恶臭。
(1)恶臭气体高效捕获、隔离
1)垃圾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
2)垃圾卸料厅进出口采用空气幕,防止卸料厅臭气外逸;
3)垃圾库采用密封设计,垃圾库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库密封,维持垃圾库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逸。
(2)恶臭气体有效去除
1)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库顶部设置带过滤网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库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
2)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为防止垃圾库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库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锅炉全部停运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
3)定期对垃圾库喷洒植物液剂灭菌、除臭。
(3)恶臭源头控制措施
规范垃圾库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进行搅拌和翻动,不仅可使垃圾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4)渗滤液池恶臭气体的治理措施
渗滤液池为密闭结构,其内部的恶臭气体以自然流动的方式通过PVC管道连接到垃圾库,与垃圾库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
以防止垃圾发酵产生有害气体和臭气。
3.3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工程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除盐水制备的反洗水产生的酸碱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本工程废水依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污水首先考虑在厂内复用,复用不了的才排放。
工程生产的污水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4噪声防治对策
(1)首先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设备,优先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除要求达到规定标准外,并采用防振措施,对于允许密闭的设备加以密闭,并装设通风用消声器。在送风机入口处、锅炉排汽门、启动冲管排汽口应装设消音器。
(2)将厂区内建筑物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加以密闭,并修建厂界围墙,植树绿化,以衰减噪声。
3.5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本工程固体废弃物来自于垃圾电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残渣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炉渣;二是灰渣,灰渣指余热锅炉各个过程排出的灰渣、烟气净化系统中和反应生成物和布袋除尘器捕获的飞灰。根据其组成特性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1)炉渣处理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已经高温无害化处理,再经过磁选分离出黑色金属后排入炉渣坑内,然后外运,炉渣可用于制砖。
(2)飞灰
由于飞灰中含有重金属、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属于危险废物,为避免填埋时渗出,必须经过特殊的处理。根据国外的运行经验和研究成果,对于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飞灰可采用水泥固化法、螯合剂固化、熔融结晶法等处理。由于熔融结晶法投资较高,目前未广泛使用,本工程采用采用螯合剂加水泥稳定化技术,水泥作为固化基材,配以螯合剂与水泥混合后对飞灰中有害物质进行稳定化。稳定化后的固化物满足下列要求:①含水率小于30%;②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③按照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1规定的限值。稳定化后的飞灰经过压块成型后进行养护并送至厂址西边填埋场填埋。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