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垃圾分类回收
西安市垃圾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还未做到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送、分类处理,许多可回收可再生利用的垃圾并未回收利用,其中部分危险垃圾没有经过无害化和专门回收处理。例如:垃圾只简单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不够细化,为利于垃圾回收,1个垃圾桶应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明确类别。
日本则把生活垃圾分为12类,包括:易燃物、粗大物、易拉罐类、瓶类、软饮料瓶类、塑料制容器类、干电池、小金属类、喷雾器类、纸类、布类、不易燃物。目的是为垃圾回收人员把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提供方便。
美国实行家庭垃圾分类收集,将分类的资源垃圾放在门口,由垃圾车免费收走,资源垃圾卖掉后得到的钱按各区的资源垃圾收集量均摊给每户家庭,用来抵付下个月的垃圾处理费;还可将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自行送到市内的27个再循环中心实行押金制度的物品退还押金,没有押金的物品还可以出售。
从以上发达国家垃圾处理方式来看,西安市垃圾分类回收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认识不足,环保部门设备落后等综合原因使得西安市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4、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
要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呼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三、逐步完善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体系
与国外相比,目前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可操作性较差。因此,首先从立法上尽快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从而为西安市生活垃圾的产业化和社会化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2007年4月建设部颁布的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尽快制定《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分类回收管理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回收制度,保障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顺利进行;
二是尽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监督处罚条例》,对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和资格审查制度,并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作为污染源来监控,对处理处置不善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三是尽快制定《西安市废旧物资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配套制定《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明确生产企业在回收利用方面的责任以及强制规定回收率,以法律来保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的建立,有效推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
四是要制定《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条例》,为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提供依据和保障,比如要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填埋气体发电价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补贴等等,保证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五是每五年制定《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把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分阶段对西安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提供解决方案和参考。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要达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个公民意识到垃圾分类收集的好处,自觉成为保护环境、美化城市的一员,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克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环境经济政策分析.环境保护,2001.2.
[2]刘书俊-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与路径设计(.)-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6):44-55.
[3]红光.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做法及启示.内蒙古环境保护,2006,18(4):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