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不到位。一是自备井漏报、漏征现象严重;二是多数自备井用水单位认识不到位,领导不重视、不理解、不配合,造成征收难度大,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多数县城公共供水设施严重老化。如驻马店市有6个县、南阳市有7个县公共供水售水量在6000吨/日以下,管网漏失率均超过40%;四是垃圾处理费征收额度少,征收率低,垃圾收费缺少必要的手段,征收工作难度较大。
(五)运行经费保障还不尽人意。多数县(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能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部分垃圾处理场的定性定编问题难以解决,运行经费拨付不及时,影响了污水垃圾处理厂(场)的规范运营。如商丘市垃圾处理场从立项、筹建到运行已经9年时间,但目前仍为筹建单位,单位性质、人员工资待遇等一直未得到解决。该市垃圾处理场日处理垃圾700吨,每月处理费用约需要60万元,2月份仅拨付23万元,难以保证其规范运营。省政府督察组3月底到台前县垃圾处理场了解到,该场职工今年春节后一直没有领到工资,运行经费也没有拨付。
特对以上存在问题的市、县提出批评。
四、关于下一步工作意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策并举,克难攻坚,有效地推动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圆满完成了项目建设目标,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到2007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目标,使我省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省政府对在项目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是对全省所有参加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者的鼓舞和鞭策。
为确保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营,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年活动,为促使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督查指导,全面提升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水平。一是对部分运营管理不规范的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实行重点督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跟踪指导,促使其尽快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督促指导尚未明确垃圾处理场单位性质和岗位定员的市、县(市),尽快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机构。三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自动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强化监督管理手段。四是推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素质。选择运行较好的省辖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基地,组织全省县级污水处理厂操作人员分期分批跟班操作,切实提高县级污水处理厂操作人员的实操水平。举办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和设备维修专题研修班,强化对运营管理和设备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艺运行分析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设备养护能力。加大对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分片选择示范单位进行作业现场培训和人员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现解决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三)坚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
为促进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升全省污水垃圾处理管理水平,我厅确定了30个污水处理厂、23个垃圾处理场为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示范单位。各示范单位所在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水垃圾处理厂(场)运营管理工作,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示范实施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指导,促使示范单位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总结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运营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运营管理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果。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现在起到5月上旬,要进行管理年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各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了解活动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5-6月份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运营机构设置,要按照人员配置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岗位人员,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做到运行资料管理规范,归档立卷。6月底前,各市县要完成污水处理厂流量计和视频设备安装。7-8月份各市县完成污水处理厂的视频监控系统调试和与省厅城市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对接调试工作,自动监管系统进行试运行。7月底前完成排水大户的摸排、登记造册工作,为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监测体系提供基础数据。所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完成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填埋区做到合理分区分单元作业,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完成岗位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9-10月份各污水处理厂实现规范运营,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两费”征收工作扎实有效,征收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11月至12月份各市县完成省《活动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管理活动年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考核验收,总结评估,并在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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