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方式
以前,医疗卫生单位排出的垃圾,通常是在单位内实行焚烧等措施进行处理。由于垃圾焚烧得不充分,以致产生不良气味及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二恶英排出量超标,进而引起周边居民的反对。1998年,环境省就垃圾焚烧后对环境的影响和二恶英排出量进行了限制。基于上述原因,许多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处理,逐步形成由内部处理方式转向外部,委托给专门从事垃圾处理公司处理的方式,即以外部集中处理的方式为主流。据统计,其委托率,1991年为79.3%、1994年为89.6%、1997年为93.4%、2000年为96.8%。对于向外部处理业委托的情况,必须有详细的书面报告,即管理票系统。
(2)管理体制
在医疗卫生单位内部,从感染性废弃物产生起,就将有感染性的与未被感染的分开,把带有感染性垃圾放入不宜破损且密封的容器内。在院内设立特别管理性垃圾委员会,以管理责任者为中心,整顿、完善院内的感染性垃圾的处理系统。
①特别管理感染性垃圾的管理责任者的认定
对特别管理感染性垃圾的管理责任者的资格认定标准为,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或者是由厚生省认定的讲座结业者作为资格认定的条件。据厚生省调查小组2000年的报告,对特别管理性垃圾管理责任的状况(业务资格及职务资格)进行了抽查,对象为933人,其结果见裹。
特别管理性垃圾管理责任者的情况表

②建立特别管理感染性垃圾管理责任者的报告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责任者任命及变动时,应在30天之内,向都、道、府、县的知事提出报告书。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感染性垃圾管理负责人,对各自单位的感染性垃圾的种类、发生的状况等应及时掌握,制定出适当的处理计划。其中包括感染性垃圾的处理计划、管理规程。
(a)感染性垃圾的分类
依照日本厚生省的感染性垃圾的处理细则,将感染性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依照垃圾的性状来确定回收容器,液体状、泥状物,如血液等,用红色标志,放置于密封的回收容器内;固体状的,如沾有血液的敷料纱布等,用橙色标志,放置于结实双层的塑料袋内;锋利的物体如注射针等,用黄色标志,放置于不宜穿透的坚固回收容器内。
(b)保管
将收集的垃圾捆扎,根据标志分别集中放置于专门的库房内,并作记录,尽量缩短储存时间,完整地交接给回收处理企业。
最后将库房内处理记录、委托单位及契约期限资料及垃圾管理票的回执收据存档。
3.垃圾回收处理单位的对策
(1)回收处理业的情况公开化
对垃圾处理单位的管理,由全日本产业废弃物联合会进行严格管理并登记注册,将各处理企业的具体情况向垃圾排出单位提供,以便掌握本垃圾处理的许可状况,包括处理种类、日处理量、处理设备及方式等。严格遵守产业垃圾的管理票制度,无票证的垃圾不予处理。对具体实施搬运、处理的员工进行特别管理性垃圾的操作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垃圾的处理设施进行严格审查并作登记注册管理。定期对二恶英的浓度及排烟的温度进行监测。对排放的气体及剩余物进行检测。使用完全密封的铝合金集装箱型车辆运送,用专用焚烧设备进行处理。烧毁处理后的无菌残留物在最终处置场进行填埋处理,回归大自然。
(2)感染性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
垃圾的处理费用由排出单位支付,对于医疗垃圾的处理费用日本还没有统一标准。因公司回收的内容及处理方式不同,所以价格也不一样,其价格大多以回收容器的大小作为基准:20L的2000~2300日元,40L的3000~4500日元,70L的490o~6300日元。
(3)处理方式
现阶段日本的医疗垃圾处理方式有焚烧、高温分解、高压灭菌、干燥灭菌等方法。其中以焚烧的方式最为普遍。根据2000年1月1日的统计结果,有许可证的382家中,焚烧360家,高温分解7家,高压灭菌3家,干燥灭菌等方法6家,其余方式的有6家。以上的处理方式各有利弊,其中因为焚烧的方法是在800℃以上的高温下,将感染性垃圾瞬间变成无机物,处理效果很好。且能减少90%垃圾量,体积缩小80%。所以焚烧为感染性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四、社会的监督
产业垃圾的处理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在日本也发生过不少因医疗垃圾而引起的刺伤、感染、甚至于死亡事故。有的医疗卫生单位超过自己处理界限,不正当处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不少垃圾处理业,将处理不完的垃圾向山中、海里等违法投弃。因此,医疗垃圾的问题十分引人注目。为此,垃圾处理法的监督由各都、道府、县及市、町、村的有关部门和日本全国产业废弃物联合会、医疗垃圾适当处理计划促进会及民间团体联合实行。对易于违法投弃地点装置摄影监视系统,以及当地居民的电话传真举报系统。依照举报,各地警察部门将进行实地检查,媒体对事实成立的当事人曝光。在新的垃圾处理修正法案中,对违反规定者,实行高额罚金(1000万日元,对于法人代表可处罚1亿日元)、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