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一种协会性质的标准,通常是由一些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制定。目前,瑞士国内负责电子废物技术管理的机构主要有瑞士信息、通讯和组织技术协会(SWICO)和瑞士废物管理基金会(SENS),即通常所称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为了指导、监督处理企业的处理活动,PRO组织制定了较政府法规和技术指南更加严格的技术标准,从而更好地落实法规和技术指南的要求。
与ORDEE技术指南相比,技术标准的内容更具体和更具有操作性OSWICO于2006年2月颁布了《废旧电子设备处理、贮存和运输规定》,该规定分电容器、电缆及其残余物、塑料和金属的混合物、机械破碎、LCD和其它平板显示器、彩色显像管、光导鼓、电池、鼓粉盒和墨粉等部件和材料,分别提出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要求。例如,该《规定》要求对于表面积大于150cm的平板显示器,首先应将含有害物质的部件(背光灯源)拆除,显示器面板需要采用高温焚烧方法处置,并且允许在_般废物焚烧厂焚烧处置。
2瑞士电子废物立法的特点
瑞士电子废物的立法和管理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无论从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还是从电子废物回收、再生利用和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总结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建立了由联邦条例、技术指南和技术标准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电子废物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2)ORDEE条例内容非常简洁,规定了各相关方的职责,采用“最佳技术”处理电子废物的原则要求,以及处置许可证和电子废物越境转移等内容。
ORDEE不包括具体的技术细节,如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包括条例的实施,如对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惩处措施等;不规定具体的管理细节,如PRO组织的建立和财务要求等。
(3)与欧盟的WEEE不同,瑞士ORDEE不规定废弃电子电器设备的回收目标。瑞士立法者强调,建立一个完善的电子废物管理系统比规定具体的回收目标更重要。
(4)政府仅对电子废物再利用和处理结果进行控制,而整个电子废物收集、再利用和处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完全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由工业部门负责。
3对我国电子废物立法的启示
瑞士建立相对完善的电子废物法规和标准体系,实施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子废物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借鉴瑞士电子废物管理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电子废物立法应考虑以下方面内容:
(1)电子废物立法的宗旨。一是防止电子废物进入非法拆解者和处理者手中;二是对电子废物中含有危险物质的零部件和材料进行分类和专业化处理;三是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其中的材料。
(2)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生产者延伸责任并不意味着生产者需要承担所有责任,它是一种由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消费者和处置者共同承担的责任。从各国的经验看,生产者,进口者应承担主要的责任,特别是承担电子废物回收、再利用和处理的经济责任。消费者有责任将自己使用过的废弃产品送往销售商或者指定的回收点,这是回收系统成败的关键。
(3)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目标。欧盟WEEE规定各成员国电子废物的回收目标应达到4kg/(人•a),瑞士没有规定这样的目标,但其回收率却达到了7.8kg/(人•a)。因此,一个完善的电子废物回收系统相对于制定一个回收目标更重要。现阶段,在我国电子废物的产生量、回收利用状况的数据资料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在立法中很难规定具体的回收目标,并且也没有实际的意义。
(4)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和处理收费。与大部分欧盟国家一样,瑞士采用了预付再生利用费(ARF)模式,即在产品销售时,在产品价格中增加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费。事实上,该模式被大多数学者所推崇并在世界被广泛采用啊。为了解决我国电子废物回收难的问题,在采用ARF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采用押金制度,鼓励消费者将废旧产品送往指定的收集点。
(5)电子废物处理的市场化运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市场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电子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也不例外。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再生利用和处理体系的建设应借鉴瑞士的经验,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并通过向生产者和进口者收取预付再生利用费的方式,解决电子废物回收和处理资金问题。同时,电子废物的处理也需要强调市场化运作下的政府管理职能。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具有规模经济和自然垄断特征,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需要制定法规和标准,防止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降低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从效率和公平性角度,政府应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通过许可证管理保证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防止过多企业进入导致的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