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避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公众的消费活动产生废弃物,尽量实现可循环利用的生产消费方式。
在基本法的统领下,是一些重要的循环型社会专项(个体)法。包括: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LPEUR);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LColREC);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WM&PCLAW);家庭电器回用法(SHAR);建筑材料回用法;食物回用法;以及领跑者计划,绿色采购等相关法律。这些不同的单项法从不同的领域支持着基本法的具体是落实。
3.欧盟的立法经验
世纪90年代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各国纷纷探索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20护的新的经济模式。德国是世界上进行循环经济尝试并最早进行相关立法的国家,目前也是该方面立法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其他国家,尤其是欧洲各国纷纷仿效,尽可能地以多种__方式多次使用资源,从而将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影响与破坏降到最低。欧盟及其前身欧共体先后通过了《废油指令》、《废物处置框架指令》、《有毒废物指令》、《共同体废物管理战略》、《废物运输规则》、《废物指令》、《报废车辆指令》和《报废电器和电子设备指令》等。
这些具体立法的基本内容着眼于废物的管理和利用,首先进行废物预防,抑制废物形成;其次是回收使用;最后才是进行焚烧产能和填埋处理。欧盟及其成
员国以预防优先和回收利用作为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减量(Reduce)、再生(Recovery)、再用(Reuse)和循环(Recycle)。在欧盟机构不断加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影响下,欧盟成员国根据本国国情,丰富和发展了欧盟的循环经济立法,并在本国立法中加以确认和促进,如在环境法律中补充了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制度,把欧盟的一些指令转化为国内立法,并把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渗透到了政府采购法等其他法律之中。
对于一些典型领域的有关立法,如欧盟包装指令、电气电子设备管理的法律(WEEE和RoHS)、报废汽车回收指令、以及综合性产品政策(IPP)及相关立法等,报告就其建立背景、立法目的、法律主要内容,以及有关重要的法律制度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总结。其中,欧盟启动的产品中的环境政策要求,以“前端(front-of pipe)”思维取代“末端(end-of-pipe)”处理,实行绿色产品开发与设计,将利益相关者的观点整合至现有的产品策略,进而发展出一套新的整体性产品架构。分别藉由生命周期观点、市场机能导向,以及利害相关者参与的三项基本原则,在持续改善产品与服务的环境绩效、支持循环经济上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4.美国的立法经验
美国目前虽然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但现有《资源保护和回收法》(1976年通过,1980年修订)和《污染预防法》(1990年制定),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还推行了一些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立法和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先后制定了促进资源再生的循环法规。如固体废物管理和回用计划(Rhode Island’s Solid Waste Plan)、饮料容器回收法、电子垃圾处理法等。
走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立法道路
综上所述,就立法性质而言,目前发达国家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三种:一种可称之为污染预防型,如美国等国,将资源的回收利用纳入污染预防的法律范畴,属于广义上的环境法;另一种可称之为狭义的循环经济型,或者称之为“垃圾循环经济”,如上面所提到的德国1994年公布实施的《物质循环和废物清除法》;第三种是日本2000年公布实施的《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将整个社会活动纳入循环型轨道,建立循环型社会,已经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环境法的范畴。笔者认为,污染预防型立法虽然比末端治理前进了一大步,但仍然没有摆脱狭义上的环境保护的理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德国的狭义的循环经济型或者称之为“垃圾循环经济立法”,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比起污染预防型立法前进了一步,但由于规范的范围较窄,因此对指导社会生活发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日本的循环型立法从全社会的高度来协调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其影响的范围和深度显然都超过了德国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比起其它国家要大,但这部法律仍然没有超出环境法的范畴。因此,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走自己的道路。
今年6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循环经济立法上,我们同样也有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并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应当形成自己的独特思路:
一是要从中国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原则。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一般侧重于废物再生利用,而我国现阶段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初期,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前端减量化的潜力很大,因此要特别重视减量化,即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