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商品,在使用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电子废物。电子垃圾的污染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为了避免污染的发生,通过各种途径实行对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已成为厦门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
厦门市废旧电子电气设备产生量、处置和管理现状
1、废旧电子电气设备产生量状况
为了解和掌握厦门市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现状,2004年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对湖里和思明两辖区内的家用电子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湖里和思明两辖区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如表1所示:
表1废旧电器、电池原始数据统计(2004-8-16)
其中,电视机、计算机、手机、冰箱的危害较大,使用率较高,同时报废率也较高。根据调查的情况及结合厦门市基本情况,估计厦门岛内三年产生的旧电器、旧电池量见表2。可以看出厦门岛内将产生大量的废旧电器、电池。
表2估计厦门岛内三年废旧电器、每年废旧电池总量(2004-8-17)
2、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处理处置现状
目前厦门市产生的废旧电子电器设备的处理处置情况和全国各地的情况差不多。主要方式有:
(个人的)废旧家电——(坏了、旧了)——个体户上门收货(小商贩)——维修点(较大型的二手家电交易市场)——经简单维修或拼装、装饰——贩卖到城乡结合地带、农村等较为不发达地区继续“服役”——无法维修的经拆解(还有些用的被不合理地)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零部件被作为垃圾丢弃、焚烧掩埋等简单处理,或者放在仓库或储存室中,没做处理。
向欠发达地区捐赠淘汰电子电气产品,就等于将受捐赠地区作为电子废弃物的受纳地。而且,非法拼装和质量低劣的旧货重新使用不仅浪费能源,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种做法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电子电器设备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目前厦门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回收利用,只是部分、简单、低水平地进行拆解,把能利用的器件拆卸下来,或者只提取其中易于回收的贵金属,而大量难以回收的有用资源被当作垃圾随意丢弃或者进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未经专门处理,特别是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严重威胁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厦门这种无序的而没有集中开展废弃电子电气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的状态,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同时给旧电子电气的消费者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等问题,亟待解决。
3、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管理现状
从现状看,厦门市对废弃的电子电气产品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乏,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资源综合利用缺少指导及扶持。因此,基本上对电子电气废物缺失全过程的管理。
解决对策及措施
厦门切实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建立起管、治结合的合理有效的WEEE监控管理及处理处置体系,以防患于未然。
1、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
(1)明确生产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对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就厦门市而言,要结合实际,建立并逐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其管理模式如下图所示:
以生产者付费为主的生产者责任制的管理模式图
大部分的电子垃圾处理不能赢利,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处置相当大程度单纯依靠政府补贴和政策优惠来完成,这就最终转化成了地方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因此,应该实施污染者负担原则。上图的F即是生产者或者销售商向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处理基金组织缴纳处理费用,然后由基金组织向回收处理企业提供处理费用。通过让生产者交纳一定的处置费用,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M即是回收处理企业和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之间的双向沟通。生产者有责任将产品原材料的选择、是否可循环利用、性能等告知回收处理企业;而回收处理企业则可根据电子废物的处理难易程度以及成本情况跟生产者或者销售商协商处置费用的合理性、向生产者提供回收物质用于产品的再生产。这样就可以促进企业尽量寻找对环境污染小的产品材料和工艺,以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此模式也可以适当地增加消费者的责任,即消费者也要为将来废弃电子垃圾的处理交纳部分处理费用。如此一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就会考虑哪类产品可以买,哪类产品不买,以减少将来要支付的费用。从而也可以促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改进工艺以及寻找更为环保的材料,让市场促进生产者的技术革新。
综上,明确生产者/消费者责任制将为厦门市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处置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