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立法保障
从国外的情况看,欧盟各成员国(包括新入盟的15国)已完成了关于电子垃圾的立法工作,2005年8月13日正式实施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厦门同国内其它地方一样并没有电子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法规。因此今后应依据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着手开展废弃电子电气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尽快制定出符合厦门实情的、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从而保证电子废物的销售、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到依靠法律法规来引导,建立健全环境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和保障环保事业与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使得电子废物管理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3)设立管理机构
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产生途径不同于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具有产生面广、种类多、数量大的特点,目前国内普遍缺乏有效的管理,厦门也不例外。在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为实现厦门市对包括WEEE在内的固体废物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跟踪管理,并且建立电子废弃物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在领导的重视下加强机构的设置和队伍的建设。
(4)奖励优惠政策
厦门市环保产业的政策还不够完善,缺乏吸引全社会人才、技术和资金投入的市场氛围,产业结构不大合理。大多数都是小型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专业化水平低,难以形成象世界500强、专门从事废物处理的美国惠民公司,仅2000年的营业额就超过130亿美元那样的规模效益。
从事回收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企业需要从投资、税收、信贷、市场准入、产品推广和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厦门应该根据国家的政策,进一步研究制订鼓励环保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项目贷款和企业税收政策上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同时,一是在产业政策方面,继续发布环保产业鼓励发展目录及配套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及企业免征或减征商品税与所得税,以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对综合利用产品与综合利用所得,免征或减征商品与所得税,以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对环保产业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完善落实优惠政策的各项配套措施,加强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抽查。对骗取优惠政策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经抽查、评估后确不具备条件的,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5)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环保意识的提高是衡量社会进步和民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包括WEEE在内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保障。厦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播电视和电脑网络等现代化工具进行广泛的环保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以报纸、板报、电视讲座等形式广泛在群众、企业中开展环保宣教活动,以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此外,还可以通过环保协会、广大的社区工作者,以“小册子”方式,大力宣传普及WEEE的污染危害预防知识以及告知民众合法的回收点/企业。
2、建立有效的回收及处理系统
针对目前厦门市废弃电子废物回收的低层次现状,建立一套有效的回收处置系统显得非常重要。该系统主要有几个环节:
(1)分散收集点:回收企业设立的收集点主要收集区域内的各类电子电气设备,也可以由生产者/经销点设立。
(2)集中分类存储场所。
(3)区域性的回收处理企业:从工序上来说,回收处理企业主要是负责拆卸、分解(热解等)、归类及回收贵重金属等,将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再次出售或者利用。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处理企业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生产中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电子电气设备等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回收企业应该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立,并且应根据区域设置,这样可充分的发挥技术、资金的优势。回收企业的部分处置费用由基金支出。
(4)安全填埋:由于电子电气设备大都含有汞、镉、铅等有害物质,在处理处置过程中,现今技术经济条件下无法得到充分的回收,如果直接排放将对地下水、空气、土壤等造成污染,给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危害。因此,需对环境有害的废料进一步处理后安全填埋。
结论
通过建立收集、贮存包括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完善政府部门的监管可填补厦门市在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处理处置方面的空白,因此促进危险废物合理、高效的回收利用,减少其对环境的危害,增强厦门市对WEEE污染的控制能力,为促进厦门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同步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实施添砖加瓦。
注:1、电器调查的是近3年的数量,电池调查的是每年的数量;2、“光盘等”项包括光盘、软盘、磁带、U盘、磁盘;充电电池包括手机充电电池、各类小型充电电池;
(作者单位: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