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50-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466-19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7467-19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8-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9-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0-19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1-1987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HJ/T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195-2005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2005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228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29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7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HJ/T341-2007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HJ/T347-2007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CJ/T234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字(1996)470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