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法国“绿点”废物回收管理系统的介绍,剖析“绿点”的起源、核心机制、运行成效。收费标准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者借鉴,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手段、方式、方法和思想的创新,从而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循环经济;废弃物;管理
1“绿点”背景
“绿点”的起源,追溯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德国的包装废弃物己占生活垃圾重量的30%和体积的50%,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和有限的处理能力正受到严重挑战。为解决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问题,德国政府计划出台《避免和利用废弃物包装法》简称《包装法》,该法规将采取强制生产商回收利用其包装物的措施,核心原则即“生产者负有回收和处理其产生的包装物的责任和义务”,鉴于政府即将出合新法规,来自商业、消费品工业和包装工业的95家企业在德国工业联邦联合会和德国工商会的倡导下,于1990年在德国波恩成立了德国回收利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缩写为DSD),其代表性标志为环绕绿色双箭头,因此又称“二元”处理系统。
2法国“绿点”废弃物回收处理系统
2.1法国“绿点”系统基本概况
法国“绿点”的正式诞生源于1992年4月1日,法国对包装废弃物制定了337号法令,法令中规定“任何生产商、任何进口商、任何初次投放市场的经过包装的商业产品负责人有义务付费或供给清除其总体包装垃圾的项目”,该法令从1993年l月1日起施行。337号法令的颁布标志着法国正式引入了德国绿点回收处理系统的做法。
法国ECO-EMBALLAGES股份公司是在1992年9月通过德国“绿点”的授权,经法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民营非盈利性公司,它承担着绿点回收系统具体实施工作,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向企业颁发“绿点”标志许可证的方式来收取包装费,并在政府的监管下使用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以及对公众的垃圾分类的宣传等方面。资金的支出计划是在上一年度向政府递交资金支出预算报告,政府不给予任何资金投入,政府的作用只是在法律上实施监管和特许。其运作方式是生产商按照所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的大小、体积等标准计算费用,向ECO-EMBALLAGES公司支付包装费,随后,ECO-EMBALLGES公司向生产商授权准予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制“绿点”标记的权利。
包装费覆盖范围及比例:
1993年加入ECO-EMBALLAGES股份公司的绿点回收系统的生产商有4025家,经过10年的发展,到2003年已达到了10000多家企业。
法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大约2500万t,人均年产垃圾420kg,2003年回收家庭生活包装垃圾550万t,约占垃圾年产量的22%,2003年有75%的各种包装物被回收利用。
2003年全年所收取的包装费达到3.5亿欧元,涉及行业众多,包装费收取所占行业的比例如图1显示。
包装费收取所占材料的比例如图2。
由此可见,在法国的垃圾成分中,涉及农业食品的行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从废弃包装物的材料可以看出,塑料包装物占到61.65%,其次,是纸类包装废弃物。同北京市生活垃圾的成分构成相比较,北京与法国生活垃圾成分含量比例近似。
2.2包装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法国对包装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按以下公式来进行测算的:
每个单位包装的总费用=每个单位包装的固定费用+每种材料按重量计算的包装费
每个单位包装的固定费用的收费标准为0.10欧分(2002年)。2002年法国对各种材料按重量计算包装费的基本标准见表1。
表1法国对各种材料按重量计算包装费的基本标准(2002年)
举例:一瓶(1.5L)矿泉水瓶应收取的包装费如下:
按照2002年收费标准计算:瓶子重量38g,塑料按重量计算的包装费=16.17欧分/kg×0.038kg=0.61欧分,每个单位包装固定费为0.1欧分,因此,1瓶矿泉水需要支付总的包装费为0.71欧分。一瓶(1.5L)矿泉水的售价约0.5欧元,合50欧分,由此计算,其包装付费约占到整个商品售价的1.58%。
由于废弃物回收处理成本的增加,同时,为了减少废弃包装物的产生,提高回收利用率,法国政府部门在20o4年提高了收费标准(见表2),其基本标准提高10%,即每个单位包装的固定费用的收费标准为0.11欧分。
表2法国对各种材料按重量计算包装费的基本标准(2004年)
若按照2004年收费标准计算,1个矿泉水瓶子需要支付总的包装费为0.79欧分。
对同样的产品而言,各个推广“绿点”废物回收管理方式的国家对包装费的计算标准是不尽相同的,德国是欧洲乃至全世界对环保要求最高的国家,而且环保产业的发展也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在制定的包装费收取标准上,要明显高于法国的包装费标准数倍。
据介绍,ECO-EMBALLAES股份公司以前是每年或每两年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2004年,由于ECO-EMBALLAGES股份公司的良好表现和业绩突出,与政府签订了长达6年的合同。据了解,在法国还有一家名为ADELPHE的公司从事同样的工作,但其发展规模较小,只占到5%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