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根据电子产品的类别和销售范围,成立地区性的电子废物管理网,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常是资源回收利用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组织当地电子产品生产(进口)商,制定收集、处理办法;地方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应组织和支持电子产品再循环利用产业,成立有关专业性回收公司;有关政府部门应承担对再生加工业的认证、企业再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的责任。
电子产品的收集可利用城市小区资源回收点,或现有的废品收购站,组织队伍回收:地方政府在建立的网点建立电子废物收集和分拣场,由组织的专业运输公司运输(一般同属于回收公司),交由循环再生加工厂,回收金属、玻璃、塑料和其它物质。不能再生利用的废弃物,送工业垃圾处理厂处置。
政府应大力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尤其是要有优惠的金融政策(如减免税)。要吸引有一定资金、技术水平的企业介入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中,不能总是只靠个体企业小规模运作。
电子废物综合利用还需要环保部门监督实施过程和效果。环境保护部门对实施综合利用企业实施资质许可认证,环境部门应有一票否决权,取消那些拒不改正的处理废物者的资格。要象对待产品制造厂一样,加强对循环再利用企业的环境质量的考核,监督污水、大气和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与处置水平。对电子废物污染和综合利用中污染控制必须加强,而不能削弱;更要防止对环境有害物在资源综合利用中造成积累性的环境影响。今后各级地方环境管理部门,不仅要抓好产品生产企业的污染控制,也要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的污染控制。企业必须每年提交废物处理量、利用量、处置量和环境检测记录,报告环境绩效和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防止新的污染。
2.5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子废物处置技术研究
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己经成为工业发达国政府的废物管理政策。
大型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或研究单位,要研究开发高效、低成本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以及污染防治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提高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政府科研部门应立项支持综合利用课题研究。我国过去,科学研究经费多倾向高科技和新产品技术研究,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尤其是废物回收循环利用技术,很难得到经费支持。致使许多高技术开发研究项目,由于一时找不到市场需求,很难进行,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很难提高。今后政府部门应定期公布项目,招标攻关研究,实行科研院校与企业三结合,推广应用新的实用技术,促进我国资源综合利用业的发展。
近期,我国应努力解决电子产品中阴极射线管的回收再利用技术、印制电路板和元气件的金属回收技术,镉/铅/水银回收与处理技术、塑料无害化再生和处理技术,印制电路板安全处理技术等,并开发工业化回收处理技术和有关设备。
2.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电子废物回收利用中污染控制的意识
电子废物更多的是在居民消费后产生的,电子废物综合利用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支持。废物的回收、处理、再利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情,必须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要结合废物分类收集、垃圾收费等项措施的实施,宣传普及电子废物回收再利用的科学知识,处理方法和重大意义,使居民了解正确的收集、处理方法,同时也应鼓励全社会关心废物处置者的环境责任,加强监督。提高公众的参与电子废物管理,也需要地方政府的宜传教育、组织、支持.总之,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的管理是固体废物管理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和行业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全民应积极参与,通过齐心协力上下努力,我国一定会做到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摸索出我国电子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略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