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焚烧厂”。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以下要求:焚烧产生余热必须利用;焚烧灰渣热灼减量小于3%;如果运行商可以证明从锅炉和烟气净化设施产生的飞灰中的污染物符合要求,可以将飞灰和渣一起处置,否则要分处置;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特种垃圾和液体废物要满足污染物含量要求并有重量限制。政府最少每两年对焚烧厂的运行情况和污染排放进行检查和检测,对出现问题的焚烧厂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关停。
第六章“堆肥厂”。不能在水源保护地建设堆肥厂;堆肥产生的污水应该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厂或自然水体;堆肥厂每年对堆肥产品的重金属和有机质含量检测一次;政府定期对堆肥厂的运行情况和污染排放进行检查和检测。
4、伯尔尼市的垃圾处理
4.1伯尔尼垃圾焚烧厂
伯尔尼垃圾焚烧厂位于瑞士首都伯尔尼市区,距市中心的仅三公里,处理来自伯尔尼市附近38个社区的生活垃圾,该厂处理能力为140000吨/年,实际处理量为115000吨/年,服务人口31.3万人。该厂原来是当地市政局直接领导的国有企业,2001年6月政企分离,实现自主经营。
焚烧厂的投资约为3.5~亿瑞士法郎,焚烧厂年收入约4000万瑞士法郎,年总成本约3600万瑞士法郎,每吨垃圾的总成本约为313瑞士法郎。厂内设两条焚烧线,每条线焚烧能力为360吨/日,采用往复炉排炉,炉本体设备提供商为瑞士的VonRoll公司。
该厂对焚烧产生飞灰的处理较为独特,飞灰经萃取洗涤后与炉膛产生的渣混合在一起作为一般废物处理,洗涤后的废水经中和、絮凝,产生的残余物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目前瑞士只有伯尔尼焚烧厂采用此工艺处理飞灰,其他焚烧厂的飞灰均按危险废物处理。
4.2伯尔尼AVAG垃圾填埋场
AVAG填埋场由瑞士著名的Rytec工程咨询公司设计。Rytec公司总经理Ryser先生是瑞士废物处理技术专业协会会长,有着丰富的生活垃圾处理厂设计及运行经验。
AVAG填埋场位于伯尔尼附近的Jaberg,始建于1973年,填埋场的防渗系统采用沥青混凝土铺砌而成。
渗滤液处理采用硝化-反硝化-反渗透-活性炭吸附的工艺,出水再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同时,填埋场内还设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垃圾中转贮存设施等。
5、巴塞尔市垃圾管理
巴塞尔位于瑞士的西北部,是一个著名的文化艺术之城,与德、法接壤,是瑞士的直辖市。巴塞尔的城市垃圾管理自1993年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该市市政公司IWB的Gfeller博士向代表团介绍了有关情况。
5.1巴塞尔垃圾收集条例主要内容
Ⅰ规定应收集的垃圾
Ⅱ规定应拒收的垃圾
Ⅲ垃圾收集部门的职责
Ⅰ、收集的垃圾对象
(1)家庭生活垃圾
(2)工业、贸易及办公部门的生活垃圾
2、收集频率(生活垃圾每周2次,也可负责工业生活垃圾的收运)
3、垃圾投放
(1)配备垃圾箱,垃圾袋,其他垃圾容器等:注意大件物品单独分开投放;在大型居民区可放置大型垃圾容器
(2)对垃圾箱的技术要求:按重量收取垃圾时,应在垃圾容器上贴上标签,上面注明地址、姓名及垃圾重量,以便于收费和电脑存档
(3)垃圾投放场所
(4)投放垃圾时间:一般在上午,不在夜间投放
(5)在大型居民区内设置特殊垃圾投放场所,放置大型垃圾容器
(6)规定屋主的义务:例如,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时,屋主有责任向房客说明各项有关垃圾的规定
Ⅳ从居民处和小型经营场所收集有毒有害垃圾
●居民和小型经营场所(例如,理发店,饭馆)将有毒有害垃圾(灯管,电池,溶剂,染料等)投放到杂货店,垃圾收集部门负责将垃圾从杂货店送到集中收集站,再送往各个相应处理部门进行处理
●消费者购买电器、电子产品时需额外缴纳一笔预付税,将来消费者可以将用旧的产品送回所购买的商店,商店必须负责将旧产品送往相应的工业垃圾收集点
Ⅴ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设有回收站回收玻璃,易拉罐、电池等
●一般每3,000-4,000居民设一个回收站,居民区也可设
Ⅵ工业,贸易,办公部门的垃圾(即单位垃圾)
●单位本身负责垃圾的处理,也可委托垃圾收集部门代为处理:
●如果单位每年的垃圾量超过1,00m3,单位应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Ⅶ建筑垃圾(包括木材等)
●建筑垃圾量超过100m3时,应向有关部门汇报回收情况
●回收可作房屋内部装修用
Ⅷ信息发布与数据统计
1、发信到户,让居民了解详细的垃圾收集分类信息和具体操作事宜
2.数据统计
●各个垃圾处理部门(转运站,填埋场,堆肥厂,焚烧厂等)应统计所处理的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来源
●垃圾收集部门应统计收集垃圾的总量并向有关环保部门汇报
●做好统计工作对做好垃圾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Ⅸ:垃圾收集部门应做好财务报表,明确收支
Ⅹ惩罚措施
●规定禁止行为,例如不许将垃圾放置在街面,不许将不可回收垃圾投入可回收垃圾箱等
●违者每次罚款200瑞士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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