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32号)要求,全省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为全面、客观、公正地检查和评估全省各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推动城乡环境可持续发展,做好2005-2007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检查总评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评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问题,突出旧城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和村镇环境整治,着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营造整洁优美适宜创业发展和居住生活的城乡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城乡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检查考评的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考评范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三年总评范围:包括全省各设区城市、县(市、区)和村镇。省对设区城市进行检查考评,同时,每个设区城市抽查1个县(市、区)、1个镇、1个村;设区城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检查考评,对村、镇进行抽查;县(市、区)负责考评所辖镇村(街居)。
(二)检查考评的重点。根据鲁政办发[2005]32号文件要求,在对十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综合考评的墓础上,突出以下五个重点:坚持整治重心下移,开展旧城区、旧住宅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坚持城乡统筹一,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省际边界地区整治,改善村容镇貌;坚持以人为本,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建设,着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居住条件和环境;坚持资源节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坚持环境优先,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垃圾设施运营、管理、收费和改企改制。
三、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
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考核指标和现场考评项目两部分。
(一)基础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道路拥有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城市供水普及率、污水集中处一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区全年空气质量11级以上天数所占比例、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含县城)修编审批率、新一轮小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修编审批率、村镇道路硬化率、村镇自来水人口普及率、村镇道路绿化率、村镇(山区、平原)森林覆盖率、城中村改造完成率、旧住宅小区整治完成率、危旧房改造完成率、背街小巷整治完成率、棚户区改造完成率、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城市规划区(含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率等。
上述考核指标以全省2006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和鲁政办发[2005]32号文件确定的指标等为评价标准。
(二)现场考评项目。
1.城市旧城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全面启动旧城区、旧住宅小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整治改造等情况。
2.村镇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村镇整治计划编制实施;开展“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和“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畜禽规范饲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省际边界地区环境整治和村镇建设管理队伍等情况。
3.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缓解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住房困难,妥善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节能、节地、节材、节水。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采用建筑节能新标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推广分户计量工作等情况。
5.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除磷脱氮、水质在线检测、再生水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改企改制和运营管理等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转站、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环卫装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道路保洁和机械化清扫、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改善小街小巷、旧居住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情况。
6.城市规划与执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及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配套;城市规划管理和查处违法建设等情况。
7.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集贸市场、停车场建设管理,人行道、雨算、井盖、路灯等设施维护管理,地下管网资料档案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等情况。
8:城市环境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执行;植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公共绿地、绿色通道建设和住宅小区、庭院绿化;开展园林城市、花园式单位(庭院)创建;河湖塘沟渠等水系整治及周边绿化、城市大环境绿化和沿海城市防护林建设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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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