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充分发挥民众、社团组织、环保志愿者作用
民众、社团组织、环保志愿者,他们既是小区垃圾分类的积极参与者又是倡导者,他们能起到政府起不到的作用,垃圾来自千家万户,只有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垃圾分类才能做到实处。特别是我区与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这一民间组织合作以来,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国内外先进的环保理念和经验,并具体参与、指导工作,使我们确实受益匪浅。
2.8集装箱进社区,装修渣土不落地
宣武区作为首都中心城区之一,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迁入新居的居民越多,装修渣土暴露就越突出。我区针对装修渣土暴露,严重污染环境的管理难点问题,率先采用环保密闭式集装箱储存和清运装修渣土,其以社区为运作载体的模式,高效、密闭和清洁的清运方式,赢得社会单位的普遍认同,探索出一条处理装修渣土的新路子。我区环卫服务中心运用北京130型卡车基座,由北京市清洁车辆改装厂进行改装生产。货车内增加液压传动单臂吊,用于吊装集装箱。并将原敞开式车厢改造为承载2吨的密闭式集装箱,在密闭式集装箱底部安装移动滑轮,方便装卸。同时,在箱体上印有“集装箱进社区,装修渣土不落地”字样和联系电话,方便百姓联系。通过上述设备改造,工人在驾驶室内仅用1.分钟就将装有2吨渣土的密闭式集装箱装车运走。这种清运方式的优点主要是:第一,密闭储存,节省存放空间。第二,运输封闭,减少道路污染,第三,操作方便,减轻劳动强度。第四,灵活机动,便于随出随运。目前我区共有集装箱渣土运输车辆4部,平均每天清运量在24箱(车次),按照每箱2吨、每月出车20天计算,每年装修渣土的清运量约1万余吨,受到物业小区和社会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3、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物业管理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在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中,我们感觉到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存在认识不清的问题,对垃圾分类工作不理解,找出种种理由拖延工作进程,造成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小区是由几个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推诿,使垃圾分类工作较难实现。
3.2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从全区的情况看,垃圾分类工作的普及率还不够,居民分类的自觉性还较低,可回收物的回收率还不高。
3.3垃圾分类在体制和机制上有待进一步支持
我们在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政府在积极的推动,各小区、社会单位积极性确不是很高,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各单位除了经济上存在困难外,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对实行垃圾分类认识的问题,这就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page_break]
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见和建议
环保理论和国外的成功经验证明,垃圾分类是一项科学的垃圾治理对策,是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主要形式,它极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已为发达国家广泛采用。德国垃圾分类收集的比例已达到垃圾产量的70-80%。日本东京都实施“创造资源循环型社会”计划,要求人们在观念、意识、行为和习惯方面要有一个很大的转变。向时也要求传统的粗放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中的设施、方式甚至管理模式方面都必须有相应转变,这无异于一场革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4.1政府高度重视
本市已明确将垃圾分类作为垃圾治理对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建议把垃圾分类同其它环保、环卫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分步实施的具体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具体组织实施。特别是垃圾分类收集不仅要求人们有一般认识上的环境意识,更要有规范自身垃圾投放行为的道德意识,形成自觉的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要达到这种境界是很难的,这是垃圾分类收集难点之一,因此宣传教育仍是重点工作。
4.2坚持依法管理
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是造福全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需要政府、企业与民众的广泛参与才能搞好。由于多数群众环保意识差、素质低,垃圾分类难以按要求做,缺乏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的支持。因此,需要政府制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明确执法部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
通过制定有关法规,明确权力、责任、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特别是目前城市管理监察组织健全,依托这支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这在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初始阶段,尤为重要。
4.3强化宣传教育
把垃圾分类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这方面我们比发达国家有较强的优势。除加强社会宣传以外,也要从娃娃抓起。如近年来《中国少年报》组织开展的“用我们的双手捡回一个希望”、“弯弯腰”等活动,对促进垃圾分类收集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4.4完善循环系统
垃圾分类收集是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一子系统的运转有赖于整个系统的运转。从目前情况看,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物的回收子系统还十分薄弱,直接影响垃圾分类的效果,必须建立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机制。根据目前的环卫体制和具体情况,我们建议由政府出面组织,制定垃圾再生利用的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垃圾再生资源企业的土地占用费,减免税收,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给),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打破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环卫清运场、队的格局,组织多个实体,协调可回收利用的产、供、销,使垃圾中的可回收物能够再回收利用,形成生产、再生、消费的循环,承担垃圾分类后的收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这样做既有利于减少政府投入,又有利于环卫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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