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规范考核
*在“国家卫生城市”考核、人居奖评比等工作中,已相应增加了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考核内容,在考核评比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待条件成熟,针对农村的村容村貌、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卫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进行专门的检查评比,并设立相应奖项或荣誉称号,以进一步推动村容整治工作向前迈进。
4.5技术支撑
*合理规划和建设乡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推广适宜农村实际情况的如生物堆肥、沼气利用等垃圾、粪便综合处理技术。
*加强对垃圾源头分类,对可降解的农村生活垃圾(如菜叶等)提倡“还田”处理。
*倡导以“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模式。
4.6专项检查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针对环卫从业人员中的农民工的待遇、居住条件等方面组织专项检查,以促进各地在规范用工、落实待遇、改善居住环境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方面有较大突破。
五、治理工作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2007年底以前,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状况有较大的改观;
*2008年底以前,所有大、中城市基本消除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纳人城市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体制,环卫基础设施设置达到《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
5.1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远期)
所有城市都能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基本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体系。
5.2农村居住环境
*近期:开展以“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为主题的农村“三清”工作,重点解决广大农村公共卫生设施不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实际问题。
*远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就地消化,其他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做到村容整洁,管理长效。
5.3农村垃圾治理
*近期:有条件地区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将农村垃圾纳人城区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集中统一处置。
*远期:所有农村的生活垃圾都统一纳人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4农民工待遇
*近期:签订劳动合同,达到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等),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沉期.打破身份限制,与城市用工做到同工同酬。
【结束语】
治理好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居环境问题,实现“村容整治”的目标,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央精神,一着不让抓落实,一步一步推进,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的重点。相信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农村的人居环境将会越来越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也会在不远的将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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