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声环境影响评价
1. 噪声:物理学上指不规则、间歇的或随机的声振动;环保角度就是指人们不需要的声音。
2. 环境噪声:指包括干扰人群正常活动的连同自然噪声在内的一切声音,有: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4. 环境噪声的主要特征:⑴是感觉公害;⑵具有局限性和分散性;⑶具有暂时性。
5. 声音的三要素:声源、介质、接受器。
6. 声源:辐射声能的振动体称为声源。
声源的分类:⑴按产生机理分:机械声源、空气动力性声源、电磁噪声源;⑵按时间变化分: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瞬时、周期、脉冲和无规则);⑶按来源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⑷按辐射特性及其传播距离分:点、线、面声源。
7. 噪声的影响:听力损伤、睡眠干扰、对交谈工作思考的干扰、引起的心理影响(引起人烦恼激动失智)。
8. 噪声的限制标准:噪声允许范围,基础标准。
适用条件 |
最高值(db(A)) |
理想值(db(A)) |
体力劳动(听力保护) |
90 |
70 |
脑力劳动(语言清晰度) |
60 |
40 |
睡眠 |
50 |
30 |
9. 城市5类区环境噪声标准:
类别 |
昼间(LAeq[dB(A)]) |
夜间(LAeq[dB(A)]) |
0 |
50 |
40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 |
70 |
55 |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dB(A)执行。
1类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1类标准。
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适用于工业区。
4类适用于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的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
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0.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夜间频发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10dB(A);夜间偶发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15dB(A)。(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3)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均为70LAeq[dB(A)],铁路边界指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
1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采用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作为评价量,LWECPN。
适用区域 |
标准值(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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