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常管理、执法不到位
在现阶段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还比较淡漠,习惯于把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垃圾随处堆放,而乡镇政府对此缺乏有效的监管。一部分村镇虽然配置了垃圾容器,但没有专人管护,有的垃圾容器周围也全是垃圾,招致成群的苍蝇,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目前多数乡镇没有设立城管监察机构,城管执法还不能覆盖广大的农村地区,新增的乡镇城管分队的执法区域也仅限于小城镇。而恰恰是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突出,群众举报多,但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环境管理难以到位,导致垃圾渣土乱倒现象时有发生。
3、缺少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和统一规划
农村垃圾问题涉及区县多个部门,管理既有交叉,又有“空白”,谁都管,谁都统不起来。另外,不少区县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还没有把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纳入发展规划,专业环卫队伍主要负责城区和卫星城的垃圾清运等环卫保洁工作。各建制镇虽已组建了环卫队伍,但作业范围仅仅限于集镇街道,而对广大农村的垃圾收集、中转、处置缺少规范和统一管理。制订统一的发展规划,建立符合环境要求和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已成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当务之急。
4、缺少环境卫生经费
首先是远郊区县经济欠发达,区县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用于环境卫生,尤其是延庆、密云、房山、平谷、门头沟等区县环境治理任务重,资金压力更大。其次,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用于环境建设和整治的资金很少,一些纯农业村没有集体经济,因缺少自有资金,无法成立专业保洁队伍,维持村庄环境的日常保洁,导致垃圾不能及时清运和处理。远郊农村乡镇经济实力本来就不如城区,如果得不到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很难有大的动作、好的效果。
三、改善郊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措施与建议
农村垃圾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及文明形象,日益成为人们的关注热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科学规范农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改变农村垃圾随处乱扔的状况,纳入有序管理,不仅是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更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郊区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措施与建议:
1、制订郊区农村环境卫生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发展
市市政管委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2006年-2010年北京郊区农村环境卫生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规范郊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同时要制订《北京郊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规划》、《北京郊区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和《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要像重视城镇环境卫生一样重视农村的环境卫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力争在2008年完成平原地区农村和水源保护地、旅游景区、交通干线两侧的垃圾密闭化任务,2010年前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垃圾密闭化管理。二是从2005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清理整治河道、路旁、坑塘、田间地头和村庄周边形成的垃圾堆。
2、明确综合协调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各区县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由政府部门统一协调,其他部门配合,明确分工,避免交叉。要落实责任,建立起村负责收集,乡、镇(街道)负责运输,区县负责处理的农村垃圾管理体系。按照这个原则,各郊区县都要建设1至2座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各乡镇在适当的位置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备运输车辆,各行政村设立垃圾收集站(房)。各村垃圾送达中转站经分类、减量后,对不可能资源化的再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乡、镇(街道)一级要建立环卫专业队伍,并保障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各村设立保洁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有专人负责。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广经济适用的垃圾处理方式和处理技术
各区县政府要依据全市统一规划,结合辖区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垃圾产量及地区特点,提出农村垃圾的最优化处理方式和技术方案,经市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在加快区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统筹安排乡镇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镇垃圾管理系统,统一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实现资源共享。原则上,人口相对集中、又远离垃圾处理场的地区,可以建立自成体系的垃圾分选、处置站点,推广使用小吨位的焚烧炉进行垃圾处理。垃圾量小的边远山村,可设置垃圾容器和密闭化设施,定期压缩运输;或配置滚筒筛,筛上物定期压缩运输,筛下物就地堆肥处理。
4、加大财政资金对村镇的投入力度,提升村镇环卫设施水平,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市、区两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其中包括三部分:一是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二是日常运行和管理经费补贴;三是此前形成的垃圾堆治理经费。市发改委应在环卫设施规划、立项审批、资金补助方面对远郊区县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尤其是对密云、延庆、房山、平谷、门头沟等经济欠发达、环境治理任务重的区县要重点扶持。各区县和乡镇政府发放环卫运行经费补贴,应对经济困难的纯农业村给予更优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