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成后,焚烧炉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SOX)、重金属(汞、铅、镉、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恶英,焚烧炉烟气量为2664Nm3/h。本项目污水主要来自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生产车间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废水产生总量为36.9吨/日,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喷淋,不外排。焚烧炉产生的炉渣量约289吨/年,炉渣须检测,如属危险废物须与飞灰一并处理,如不属于危废,可送至梅州市龙丰生产垃圾填埋场直接进行填埋处理。急冷塔、除酸塔、布袋除尘器排出的飞灰量约103吨/年,属于危险废物,经预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运至广东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惠州)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14.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监测结果和现场调查表明: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内的水质除大窝水库受石油类污染,其它断面和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白石村过路塘监测点的pH值略呈酸性,达不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超标原因估计是地质因素造成。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Ⅰ类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L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低于0.05 mg/m3,满足《工业企业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各测点重金属含量较低,均接近或达到检出限值。
(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从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均可以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目前声环境质量良好。
目前由于梅华公路的车流量较低,在监测期间20分钟,昼间车流量为16辆(其中大型车2辆、中型车2辆、小型车2辆、摩托车8辆);夜间车流量为7辆(其中中型车2辆、小型车4辆、摩托车1辆)。因此未分车流量高、中、低峰期进行监测,与厂界噪声同步监测。由表4.4-1可见,其噪声值均较低,均符合4类区标准。
(5)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地处亚热带,地带性植被类型为常绿阔叶林,组成种类复杂多样,群落外貌和结构相对简单整齐、层次分明。由于受人为干扰严重,项目所在区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植被结构一般,植被盖度处于中等水平,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环境质量属中等水平。
本项目所在地及附近土壤pH值﹤6.5,偏酸性,将表4.5-5的计算结果与表4.5-4中对比可见,本项目厂区内及过路塘山地的土壤内梅罗污染指数均低于0.7,属清洁(安全)土壤,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14.3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开挖等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下雨时雨水冲刷浮土、建筑泥浆、建筑垃圾、弃土等产生的地表径流,以及机械维修的废油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油废水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也会对附近水域造成一定的污染,在本项目开工建设后,估计将有50人的施工队伍在进行施工建设,每天可能有15m3的生活污水产生,生活污水中主要的水污染物为COD和BOD等。
在建设施工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过程中开挖、拆迁、砂石灰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施工过程运输引起的二次扬尘;以燃油为动力的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工地附近排放一定量的废气,其中最主要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是施工中产生的粉尘。
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昼间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3~9分贝,夜间超标在1~23分贝之间。由于项目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如下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余泥渣土(废弃建材,废油漆和涂料等)、施工产生的余泥等。
施工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的为危害性表现在:降低土壤肥力,水土流失一般冲走富含有机质的表层细土粒;水土流失造成河流水质混浊,影响了水体的使用功能;造成泥沙淤积,抬高河床,降低河道的过水能力。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土壤流失预测值为227.4t。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量大于允许土壤流失量,对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4.4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的污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也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基本无不利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废水不外排,项目的建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作了必要的防渗、防漏、防雨等安全措施,场区内的土层为砂质粘士,透水性较差,地下水位较低,因此本项目不对会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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