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推进城市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要把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作为城乡环境整治的重点,大力推广烟台市旧城区和济南背街小巷整治改造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规划、成片整治”原则,结合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和发展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整治改造方案,科学确定整治改造范围、时序、内容和标准,加快整治改造步伐,确保到2007 年,全省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危房改造分别完成50 %、60 %、70 %,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0 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基本得以解决,以硬化、亮化为重点的背街小巷整治全部完成,让更多的市民百姓享受到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的成果。要把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市环境整治范围,抓紧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规范容貌秩序,改善人居环境。
(三)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把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南水北调沿线、省辖淮河流域和濒临渤海的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和脱氮除磷、中水回用、污泥处置、运行监控等设施的建设进度。省里将加大督察调度力度,狠抓落实,对没有按期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项目运行不正常、收费不到位、擅自停止运转和排放不达标的,严肃查处。各地要增强搞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十一五”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严格建设程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收费制度,加快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建设一批卫生填埋、综合利用等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同时,大力推行城乡环卫综合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生态省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精心组织实施省际边界、高速公路与铁路沿线和机场车站等窗口地段环境整治活动。以城乡环境整治为抓手,按照“点线结合,重点突破”思路,先行启动鲁苏边界地区环境整治活动,力争用3 年时间,基本消除脏乱差现象,省际边界地区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省里“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向省界地区倾斜。各有关部门要以高速公路与铁路沿线和机场等窗口地段广告牌匾整治为重点,抓紧研究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严格广告审批,规范广告管理。各城市对辖区省界、市界、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立交桥、机场等窗口部位和地段的广告抓紧清理整顿,按照“美观大方、简洁靓丽”要求,与宣传山东和当地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知名的企业品牌,城乡环境整治的重点结合起来,整体策划,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尽快实施,早见成效。
(五)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观念,坚持建管并举,把城市管理放在优先位置,切实加大城市管理投入,足额预算和拨付城市维护费,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增加。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区、街、居管理职责,强化街、居两级事权,落实街居工作经费,同时,大力推行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考核,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扩大城管执法进社区、进村镇试点范围。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坚持综合治理,认真研究落实科学的城市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时监测与动态控制,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各类问题。进一步完善12319 热线机制,树立城市管理品牌。
同志们,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再上新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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