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今年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第二年。各县通过前几年的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大中城市来讲,多数县城起步晚,基础弱,加之点多、面广、线长,尤其是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仍然突出,整治任务还很重。要总结前几年整治经验,坚持堵疏并举、标本兼治,以整治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集中必要的人、财、物力,实施重点突破。要坚持雪中送炭,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整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要把县城中心区、主干道、水系、主要出入口、车站、码头的整治统筹安排,同时向城中村、旧城区,向村镇延伸,使整治活动、整治项目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加快实施旧居住区综合整治,积极做好棚户区、危旧房的整治和改造,分期分批整治背街小巷,积极稳妥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要防止大拆大建和过度开发,要充分利用置换出来的土地,增加绿地和配套设施,降低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改善旧城环境。继续抓好城市水系整治,截污、清淤、防洪、绿化并举,保护湿地资源,优化生态功能。要大力推进村镇环境整治,立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特点,从治理脏乱差入手,抓好“三清、四改、四通、五化”,逐步搞好村镇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搞好教育、文化、商贸、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开展村镇植树造林,改善村镇生态环境。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省际边界、高速公路与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部署,鲁苏边区地区要先行启动,精心策划,尽快实施,早见成效。
(七)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各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城阳会议精神,扎实搞好村镇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度。年底前完成60 %的小城镇规划和40 %的中心村规划。要按照建设中心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原则,在村镇布局规划指导下,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统一编制区域内所有村庄的规划,确保村镇规划质量。二是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国家和省实施公路、自来水“村村通”契机,加快进行村内主次干道硬化,鼓励城乡统一供水和邻近村庄集中供水。结合村镇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步修建排水沟或排水管道。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工业项目较多的小城镇和城市水源地周边村镇,要着手规划建设简易实用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乡镇驻地要尽快配置垃圾收集和运输设施,逐步实现城乡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三是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省里将96 个国家重点镇和247 个省级中心镇全部作为省级试点,从东中西部选出经济基础、规划建设状况不同的1000 个中心村,并选择部分大中城市近郊村庄,开展中心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城市近郊村庄综合改造试点,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市县两级要配合做好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发挥好这些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强化对村镇建设的管理。加大村镇建设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村镇规划“一书两证”或“选扯意见书”制度,在所有小城镇推行村镇规划公示制度,严禁向城镇居民销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提供宅基地。要切实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县城建设发展提供坚说保障搞好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涉及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一)要把县城规划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抓城乡建设就是抓经济建设的观念,把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设区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城规划建设的具体指导和管理,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各地在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不顾条件,急于求成,盲目刮风、跟风。要坚持不伤民、不劳民、不扰民,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为党委、政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要加强建设系统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更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二)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发展。县城规划建设一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既要注意防止不顾实际需要,不顾当地财力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盲目求大、求快的倾向,又要注意防止不顾现实需求和发展趋势,畏首畏尾、等待观望的倾向。要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东部地区经济实力强的县城,要放手发展,加快发展;中部地区的县要优化整合,提高档次和水平;西部地区基础相对薄弱,要实出重点,在软件建设上多下功夫,先把基础打好,增强产业和人口的集聚能力。要从当地的区位、资源、经济基础等条件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建设的时序、规模、档次和开发次序。县城的新区建设,应尽可能地充分利用老城的基础设施,提倡集中紧凑发展,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效益。同时,省、市要加大对县城建设的支持扶持力度,建设领域的一些资金、项目要向县城、中心镇倾斜。各地要把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与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选择省内外先进城市作为学习赶超的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使县城硬件与软件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促进县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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