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3-13 环卫科技网 A+  A-

  ②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锅炉化水车间脱盐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直接回用于灰渣处理用水,除盐设备反冲洗污水进入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锅炉排污水为清洁下水,水质简单,可直接回用于灰渣处理用水;垃圾渗沥液以及车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垃圾运输车引桥冲洗废水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以及初期雨水以及化验室污水等均可经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缺氧池+MBR膜系统”处理工艺,废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等。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废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

  ③噪声:拟建项目应对所选用设备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昼间鸣笛次数,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进行防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废: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全部由协议单位作为建材基料制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飞灰采用“螯合剂+水泥+水”的固化处理措施,根据环办﹝2008﹞82号文及环办函﹝2014﹞122号文,飞灰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则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若不满足入场要求,则送甘肃省危废中心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全部送往拟建项目的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贮坑,进而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武都区马街镇马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搬迁废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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