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固废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垃圾中的铁件,分选出铁件通过导料斗收集,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已与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炉渣处置合同,由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将炉渣清运走,作为商品建筑材料的原料;飞灰部分被送回脱酸塔内进行循环反应,多余部分采用螺旋输送机送至布置于布袋除尘器下面的仓泵,然后用仓泵输送至钢灰库,经水泥固化后,暂存在厂内飞灰固化堆场,定期拉到昆明市五华区西郊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划定区域内填埋。飞灰及反应物采用水泥固化,设1套处理量为40t/h水泥固化系统。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返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垃圾焚烧设施进行焚烧处理。
(五)其它
1、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运营期废水分别经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绿化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循环流化床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高度为80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外排废气满足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氯化氢≤6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级)≤1。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臭气浓度、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周界东、南、西、北外1米四个方位设噪声监测点。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外1m处噪声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固废废弃物监测结果
技改完成后,运营期垃圾完成破碎、发酵工序分选出的铁件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运营期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将炉渣清运走,作为商品建筑材料的原料。运营期项目飞灰经水泥固化后,暂存在厂内飞灰固化堆场,定期拉到昆明市五华区西郊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划定区域内填埋。运营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返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垃圾焚烧设施进行焚烧处理。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7年10月11日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