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资本提前介入,实现风险控制前移。
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处理工艺成熟、处理效果良好,能够保证污水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社会资本在事前通过调查、踏勘等方式,根据实践经验确定了处理工艺,并在投标时按工艺特点报价。目前经运行测试,主要工艺设备符合政府要求的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满足投资人关注的经济性要求,达到了期初提出的整体要求。
3、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和收益分享机制。
该项目在风险管理方面秉承了“由最有能力管理风险的一方来承担相应风险”的风险分配原则,即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承担风险的一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承担风险的一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由该方承担该风险最有效率;如果风险最终发生,承担风险的一方不应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转移给合同相对方。
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本项目在政府、社会资本成立的项目公司之间设定风险分配机制,体现在相关法律协议中。本项目主要风险分配框架见下表。
表 项目主要风险分配表
在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协议后,除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外,还可能存在项目公司中途违约或者在项目移交时不进行大修等情况,所以杨家溪污水处理厂项目设置了三种保函:
一是履约保函,用来保证项目公司履行建设厂区的义务,在项目建成后该保函将退还;
二是维护保函,用来保证项目公司改造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的义务,在项目将要移交时用移交保函取代;
三是移交保函,在项目移交时和保证期内保证项目全厂的设备、设施得到良好的大修,在保证期结束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