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2012-09-06 环卫科技网 A+  A-

4.2基本思路和原则
4.2.1基本思路
  以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的,以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源头减量和过程控制,强化科技支撑作用,鼓励新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应用,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监管,规范运营,引导企业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全面防范垃圾渗滤液污染。
4.2.2编制原则
  (1)有利于保护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2)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3)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
  (4)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
  (5)实用性与经济性相结合;
  (6)有利于促进科技发展,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4.3技术路线
  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为主线,通过考察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政策导向,结合国内外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实际经验,归纳总结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成熟的经验和技术,编制符合我国国情的垃圾渗滤液处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使我国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如图所示。

项目的技术路线
5、《技术政策》主要条文释义
5.1总则
  介绍《技术政策》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阐明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防治技术路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其中,第二条“本技术政策供各有关单位在管理、设计、建设、生产、科研等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产生、收集、存储、处理和排放的全过程管理。”对本技术政策进行了定位的同时,也对编制内容做了限定,即本政策不仅包括渗滤液收集、存储、处理和达标排放,还涉及了渗滤液的产生。
  第五条“渗滤液处理以优先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的,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实用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指出本技术政策的所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都是基于“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基础上。
  第六条“到2015年末,全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率应达到100%,处理能力应能满足填埋场所产生渗滤液的处理要求,处理后渗滤液应达标排放或回用。”对渗滤液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和达标排放情况作了详细规定,是因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明确提出“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因此,在本《技术政策》中提出设施配套建设率应达到100%,且考虑到我国目前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的现状。为进一步保证任务完成,考虑改建设施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年限设定到2015年末。
5.2渗滤液水质水量控制
  我国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约为45%-55%,实施垃圾分类措施,限制有机垃圾进入填埋场的总量和比例,将有利于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在我国南方,雨水充沛的地方,造成渗滤液产生量大增。在生活垃圾填埋场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做好雨污分流,采用填埋作业面控制技术,将会减少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负担。
  鼓励建设规模小于500万m3填埋场采用准好氧或好氧填埋作业方式,准好氧卫生填埋扩大了排水和导气空间,兼作通风通道,扩大填埋层的好氧区域,加速有机物的分解。有利于渗滤液水质的改善和填埋场早期稳定化。
5.3渗滤液贮存
  为了保证渗滤液处理站有稳定的进水水质和进水流量,填埋场应设立渗滤液调节池,来缓解渗滤液产生的水质和水量变化。调节池容积宜容纳3个月的渗滤液产生量确定,是根据生物处理设施冬天停止运行时,其产生的渗滤液进入调节池,待温度高于5℃时再次运行生物处理设施。
5.4渗滤液处理与排放
  根据渗滤液体具体水质选择不同的处理工艺流程,一般流程为“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如“吹脱—复合生物反应器—催化氧化—反渗透”、“UASB—MBR—NF”等;可生化性较差的中后期渗滤液体也可直接用“预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工艺流程如“调节池—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水解酸化—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等;水质悬浮物较少或生化性较好的水质也可直接选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工艺流程如“MBR—NF/R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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