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2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置情况与国内情况对比
(数据来源:兴业银行)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不光是城区政府的事情,更是整个城市面向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宿迁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标准档次高、技术先进、处理方法得当,充分考虑和照顾到了周边群众的利益,并通过搬迁和制定相关政策进行了合理补偿。在此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处理的推进力度,并借以促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是推动环保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宿迁市链接式循环产业体系的重要一环。
所以,我们要本着发展新能源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的初衷,注重以人为本、生态环保、节地节能、安全实用,不光要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促进城市管理,更要解决社会效益是否显著的问题。
(二)建章立制,完善体系
参照周边城市的发展经验,进行体制机制转换,解决垃圾收集和处理的长效运行问题。
1.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生态质量
根据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配套要求,加快完善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改善市区人居环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狠抓运行机制,提高垃圾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垃圾常清化。
2.强化监督约束,加大收集力度
建立全市生活垃圾数据信息系统和优化调度系统,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垃圾收集力度。
(1)要加强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使农民能够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还要安排专人定时清运,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
(2)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制定乡规民约等,形成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对于那些乱弃乱堆垃圾、污染生活环境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应认真贯彻我国现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各镇、乡、行政村应遵照“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垃圾收集、储存、利用、回收生产过程制定相应的措施。
3.划分责任归属,健全收费制度
健全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逐步在各地实行生活,生产垃圾收费制度,明确垃圾收费相关事宜,在使垃圾得到有效的减量的同时,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三)多管齐下,加大投入
建设生态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都亟待解决垃圾处理的问题,不能等到“垃圾围城”或垃圾成灾之后再解决。宿迁市已经发展到以工哺农、以城促农的新阶段,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政府应加大投入。
1.统筹规划,理顺渠道
进一步增加投入,硬件如中转站、转运车辆等,软件如人员工资、运输费用、垃圾进场费用等,这些都必然会增加地方的财政负担,那么投入从哪儿来?如何分担?首先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以利于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要促进政府力量和民间资金双管齐下,建立一种长效投入机制。一方面,要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实行开放式的市场运行,鼓励民间投资介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2.政府主导,多方筹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