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试点”十年仍“原地踏步”

2011-07-08 工人日报 作者:admin A+  A-

  2000年,原建设部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广州等成为首批试点的8个城市。10年过去了,尽管各城市一直在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收效却并不明显——垃圾分类,十年努力仍“原地踏步”

  垃圾,被称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是个渐进的漫长过程,但永远不做,城市堆积如山的垃圾状况就永远改善不了

  一袋难登大雅之堂的垃圾,搅动着城市的神经。

  来自上海的消息,该市将倡导生活垃圾“干湿分离”——之前实行的“垃圾四分法”简化为按照“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进行分类投放。

  消息引人关注的背后,是城市中日益堆集的生活垃圾处理难题。

  2000年,原建设部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成为首批试点的8个城市。

  10年时间,尽管各城市一直在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垃圾分类问题一直在“原地踏步”。

  垃圾分类举步维艰

  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上海此前实行的是“四分法”,即按“玻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这种对垃圾分类处理的作法,来自于人们对垃圾的重新认识。

  垃圾,被称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一个保守估计的数字,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分类收集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更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重复利用。”王维平,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是国内知名的“垃圾问题”专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内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原建设部也在2000年公布了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名单。

  “但不幸的是,目前几乎所有的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都是‘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一位从事垃圾分类研究的学者指出,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城市在喊着要加入到“垃圾分类”的行列中,另一方面但却鲜有城市真正见到实效。很多城市中的垃圾分类工作大都举步维艰,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

  以北京为例。北京是最早提出“垃圾分类”概念的城市之一。1996年12月15日,北京西城区大乘巷的居民在民间组织“地球村”的帮助下,开始垃圾分类。

  然而,10多年过去了,垃圾分类处理却令人尴尬地一再成为北京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热门话题:刚刚结束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市统计局副局长王红在一份提案中透露,逾六成被访者不能做到垃圾分类。

  北京市法制办日前针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网上征集民意,提出对市民垃圾不分类最高罚款200元。

  一时间,针对垃圾不分类该不该罚款,成了媒体热议的话题。

  前期分类不到位

  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城市也好到不到那里。

  上海市有关部门表示,之所以将先前的“四分法”简化成“干湿两分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前的分类效果不明显,市民在处理垃圾时无所适从。

  调查显示,2010年上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居住区内,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量仅占生活垃圾总量的3.5%。

  “如何分类都搞不明白,分类工作怎么能真正落到实处呢?”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张载养因此十分感慨。

  同样作为原建设部选定的垃圾分类收集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深圳早在2000年4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深圳市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类率将达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达到30%。

  但据当地媒体报道,10年过去了,知道此规划的市民寥寥无几,甚至环卫工人对此也很茫然,电子垃圾以及部分包装垃圾和建筑垃圾目前主要是由外来流动人员收集并随意堆放,造成二次、三次污染,其他垃圾要么送往垃圾发电厂,要么堆填、掩埋。

  而在广州,2009年4月当地环卫部门甚至表示,因为分类垃圾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新的规划方案出台前,比单桶垃圾箱贵50%的分类垃圾箱暂时不再投放。当地的垃圾箱一度又重回无分类的“单桶时代”。

  对此,有专家表示,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各种生活垃圾也就越来越多,但是居民的垃圾分类习惯并没有随之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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