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构成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长超山废矿区域内建设湖州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采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焚烧线选用2条线配置,即2×400t/d垃圾焚烧炉+2×N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一,地理位置详见图一。
表一 湖州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基本构成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浙江省湖州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设加快推进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该项目的建设是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的需要,具有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资源,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有力措施。
三、厂址选择的合理性
湖州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采用垃圾焚烧发电的方式进行处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工程在湖州市和孚镇长超山废矿区域内建设,其选址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
四、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该工程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建设项目属《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第二十六条(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第5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中的第23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本工程选用国家鼓励推荐的炉排炉技术,采用先进环保工艺如半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进行烟气脱硫、脱酸、除尘等措施并加装活性碳喷射装置,确保了烟气达标排放,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
五、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期间各监测点SO2、NO2、PM10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SO2、NO2小时浓度最大比标值分别为0.064、0.34;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比标值分别为0.22、0.56、0.41),各测点HCl小时值、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厂址附近的徐家南村、山后田村、山前村及厂址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H2S、NH3一次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H2S、NH3一次值最大比标值分别小于0.2、0.1);各监测点TSP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TSP日均浓度最大比标值为0.38)。
(2)项目厂址区附近和孚漾地表水水质较好,和孚漾、九里长塘(叶家漾河段)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各厂界各测点及厂区附近的山后田村、山前村昼夜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六、厂址地区环境特点及主要环境问题
(1)工程所在区域地形平坦;厂址附近的水系为河网水系,水资源较为充沛;全年主导风向为ESE风,下风向平坦。
(2)区域环境空气SO2、NO2满足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七、工程分析
(1)湖州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在湖州市和孚镇长超山废矿区域内建设,其选址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本期工程考虑800t/d的垃圾处置规模较为合理。
(2)该工程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进行发电,变废为宝,有效地利用能源,符合我国的能源政策,且节约了填埋生活垃圾所需的土地资源。
(3)本工程选用国家鼓励推荐的炉排炉技术,采用先进环保工艺如半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进行烟气脱硫、脱酸、除尘等措施并加装活性碳喷射装置,确保了烟气达标排放。
(3)本工程建成后,将新增烟尘24t/a、SO2104t/a、NO2344t/a、HCl24t/a。根据以上分析,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汇总见表二。
表二 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汇总表

八污染防治
8.1大气污染防治
(1)采用半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进行处理,脱硫效率不低于75%,脱酸效率不低于90%;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并加装活性碳喷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