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废弃物衍生燃料技术之应用评估

2007-02-09 环卫科技网 作者:戴文坚 李宗宪 A+  A-

(三)国外操作实例
RDF技术在国外已应用多年,目前欧美等国家主要偏重于发展RDF-2及RDF-3为主。在欧洲已有RDF-5之商品,如荷兰已有ROFIRE商标之RDF-5,荷兰政府为发展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的政策,推展EWAB(Energy Production from Waste and Biomass)计划,对生质能相关计划提供财务支持;挪威农业大学的能源中心应用木浆(wood pulp)及废木材,经过处理及造粒制成biopellets作为燃烧炉之燃料;瑞典则有兼可生产biopellets、供热及电之多功能电厂,产出量分别为29 ton/hr、63MW及35MW(3)。
而日本则是着重在RDF-5的应用上,为削减戴奥辛及回收废弃物能源,日本国库鼓励设置RDF厂,同时停止补助处理量100吨/日以下之中小型焚化厂及无能源回收设施之大型焚化厂,至2003年7月为止,已完工运转的RDF制造中心有56座,以处理都市废弃物为主,通过审议建造中的约有6座。制造完成的RDF燃料则运送至已完工运转之4座专烧衍生燃料的发电厂集中应用,预计2004年将完成第5座RDF发电厂。以日本福冈县大牟田电厂为例,由7座RDF厂供应燃料,每天可处理RDF量达315吨,服务区域涵盖28个乡镇市,服务人口数60万人,其发电容量可达20,600KW,发电效率30﹪(4)(5)。RDF除可用于发电外,尚可供作为融雪、温水游泳池、水泥窑辅助燃料、蒸气锅炉、污泥焚化辅助燃料、汽电厂混烧燃料等。
(四)国内现况分析
国内目前废弃物能源回收的方式主要是将焚化炉燃烧产生之高温废气,经过锅炉回收热能,但对于规模较小的焚化炉则无回收设备,使得珍贵能源白白浪费,殊为可惜,若能将废弃物中可燃性成分制成RDF将有效提升能源的再利用率。
为推广此一兼具能源及环境效益的技术,在经济部能源会资助下,由工研院能资所进行「废弃物能源利用技术开发与推广」五年计划,除完成200 kg/hr级实验工厂对各项废弃物进行可行性试验外,并于民国九十年公开遴选厂址,遴选评定后以花莲县丰滨乡为第一优先合作对象推动示范厂兴建计划。在硬件设施方面,厂区面积为9142.52平方公尺(包含1至3楼办公室、厂房及车库),所需经费包括厂区设施工程、单元设备之采购及RDF制造系统等,共计约六千七百余万元,处理量达1吨/时,操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若未来废弃物量因发展而增加,则可延长操作时数以增加处理量,最高可达20吨/日以上,预计2003年底完成试车并运转(6)。
三、 RDF技术于处理花莲县一般废弃物之可行性
(一)花莲县一般废弃物组成分析
近十余年来,台湾地区因工商业发达、经济富裕以及人们生活习性改变,使得废弃物产出量大增且性质复杂,对环境与人体健康均有相当程度之危害,因此为了妥善处理各种废弃物,政府持续推动废弃物减量、再利用、回收及废弃物再经制造利用等,期能有效解决废弃物处理问题。
表二为花莲县一般废弃物组成成分分析,其中干基部份中可燃份约占85﹪~90﹪,湿基中可燃份约占32﹪~43﹪,可燃份所占比例极高,显示花莲县的垃圾适合用来作为衍生性燃料的原料。
(二)目前处理情形
花莲县目前垃圾清运区人口数约为35万2千人,清运率达99.94﹪,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运量为1.048公斤,垃圾增减率与90年及91年全省比较有减少的趋势,可见垃圾减量及资源回收成效已显现出来。垃圾清理方式以掩埋为主,因花莲县没有兴建焚化炉,故无焚化处理情形。
另丰滨乡之垃圾清运由乡公所负责,现有处理人力6人,清运车辆3辆,每日清运时间由早上6时至下午2时止,采定点定时定线方式收集后运至小港临时垃圾场掩埋。
表二 垃圾性质(7)

表二 垃圾性质(续) (7)

表三 垃圾清运概况(8)

(三)效益评估
1. 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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