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宁波市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11月24日开始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规划范围为宁波市区范围,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奉化区。根据规划,到2025年,宁波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规划提出,未来宁波市生活垃圾处理将采用“以焚烧、生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其他处理技术为辅,填埋为应急保障”的处理策略。其中厨余垃圾以集中纳厂处理为主,就近就地分散处理为辅;其他垃圾全量焚烧;可回收物以市场化运营、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对于大件垃圾,宁波将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275)》规定,优先考虑整体再利用,无法整体再利用的应进行拆解,预先拆除有毒有害的材料及零部件,并按种类分类贮存和处理,拆解后剩余的材料应按材质分类回收与再生利用。不可再利用部分送至焚烧厂处理。
规划建议园林垃圾采用“堆肥处理和粉碎覆土为主,生物质能源处理技术为辅”的处理策略。园林垃圾的源头可分为枝干、枝条、树叶和草本类等,其中枝干、枝条可按规格材质进行分类进入市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可按工艺要求可作为培养土的原料、木质成品或有机覆盖物,作为培养土的这一部分需送至固定的场所经工艺处理后达综合利用;树叶、草本类可采用堆肥、粉碎覆土处理,场地允许的大型公园可采用就地消纳,居住小区的绿化修剪、小型公园的园艺修剪及道路绿化隔离带的修剪等产生的园林垃圾需送至固定的场所经工艺处理后达综合利用。
规划提出的装修垃圾处理规划方案主要是:①整合现有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点,扩大规模,提高产能;②推行源头归集、预约收运、末端分拣以及资源化利用的处置方案,提高收运效率;③以临近乡镇、街道就近处理方式为主,减少跨区影响。
垃圾分类方面,宁波将坚持“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原则,并结合宁波实际,继续实行“定时定点”、“撤桶并点”、“专人督导”等措施,提高源头垃圾分类质量,促进“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垃圾分类设备设施方面,规划提出,新建城镇住宅小区、既有住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1222-2020)》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房和存放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步改造。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宁波将在市区设置六座分拣中心,合计规模1800吨/日;设置26座转运站,转运规模为7820吨/日。而在末端处理设施,宁波将本着“统筹规划、协同共享、适度超前、焚烧兜底”原则统筹布局建设。
其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设置6座,总处理规模为3085吨/日(包括预留400吨/日)。其中扩建2座,分别为现状餐厨垃圾处理厂(规模由现状440吨/日扩至660吨/日),现状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规模由现状的400吨/日扩至800吨/日);规划新建2座,分别为奉化厨余垃圾处理厂(规模为800吨/日,用地面积为2.66公顷)、北仑区厨余垃圾处理厂(规模为400吨/日,拟选址于北仑郭巨);新建1座环卫资源回收处置中心(其中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25吨/日,用地面积为2.0公顷)。预留1座有机垃圾处理设施(处置能力400吨/日),拟位于宁波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用地面积均未定。
其他垃圾处理方面,宁波市区规划设置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均为现状设施,总处理规模为6150吨/日。其中镇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北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1500吨/日;海曙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2250吨/日;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1200吨/日。规划保留海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奉化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焚烧炉渣、飞灰及应急填埋,北仑区新建的郭巨王家安全填埋场协同处理飞灰。积极推进飞灰趋零填埋,飞灰资源化利用纳入危险废物处理体系。
同时,宁波将新建洞桥垃圾综合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生活垃圾以及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等,位于宁波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设计一期规模为1500吨/日,占地面积为10.83公顷。
可回收物资源利用设施方面,宁波市规划设置1座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为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世行二期塑料垃圾深加工、废弃电器电子拆解等项目),位于宁波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年处理能力可达10万吨(近期规模为4万吨/年),用地面积约3.96公顷。
另外,在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宁波规划设置4座大件(园林)处置场所,总处理能力达159吨/日,分别为①宁波市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拟与鄞州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合建,暂定用地面积约1.97公顷(后期随平面布局再调整),日处理大件垃圾能力为110吨/日;②北仑区装修(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位于郭巨静脉产业园,日处理大件垃圾能力为25吨/日;③奉化区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结合奉化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日处理大件垃圾能力为20吨/日;④高新区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日处理大件垃圾能力为4吨/日。
对于装修垃圾,宁波市将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综合分拣中心内兼顾装修垃圾分拣功能和利用功能。至规划期末,积极引导企业规范化运营,除市场行为外,宁波市区规划新增4座装修(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分别为宁波市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北仑区装修(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奉化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和高新区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
规划文本可在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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