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6月29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城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的通知》(晋建城字〔2026〕8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行城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据悉,山西省建筑垃圾产生量近年来呈快速攀升态势。根据《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数据,2019年全省建筑垃圾清运量为1670万吨,2023年已达3300万吨,五年间近乎翻番,年均增速约14.6%。当前全省综合利用量约1600万吨/年,利用率约48.5%,仍有超半数建筑垃圾以填埋方式处置。
截至2024年8月,全省共有建筑垃圾消纳场127座,设计库容21796万吨,库容余量12434万吨;运输企业347家、车辆5744辆;已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23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656.5万吨/年。但与2030年预计约4465万吨/年的产生量相比,现有处理能力仍有较大缺口。在此背景下,推行转移联单管理,强化全链条监管,是补齐治理短板的迫切之举。
《通知》核心内容:
(一)管理原则
《通知》明确建筑垃圾转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排放谁负责"原则,将排放、运输、处置三个环节全面纳入联单管理,要求填写纸质转移联单一式三联,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二)覆盖范围
联单管理覆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等所有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活动。值得注意的是,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作为排放人,同样参照执行联单制度;装修垃圾由运输单位发起转移联单,降低个人填报门槛。
(三)三环节闭环管理
《通知》围绕排放、运输、处置三大环节构建了闭环监管体系:
排放环节:施工单位须对建筑垃圾进行计量,依法办理处置核准,发起转移联单,如实填写垃圾种类、数量等信息,将精准称量作为源头管控的核心手段。
运输环节:运输单位须核实排放单位填写的联单信息,如实填报运输单位名称、车辆牌号、运输路线等信息,保持行驶记录和卫星定位装置正常运行,将建筑垃圾运抵合同约定的处置场所。严禁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
处置环节:处置单位须核实前序联单信息,如实填写处置方式、接收数量等。运抵种类、数量与联单不符的,须及时告知排放和运输单位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单位再次转出建筑垃圾的,须以排放单位身份重新填写转移联单。
(四)联单流转规则
转移联单自建筑垃圾离开排放单位时开始运转,到达约定的消纳单位时结束。纸质联单经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排放单位留存第一联,运输单位留存第二联,处置单位留存第三联,作为凭证留存备查。各联单确认人为对应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五)跨省转移管理
针对跨省转移,《通知》设置了两类情形:
跨省转出:排放单位须在转移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同意或完成备案后,方可发起联单实施转移。批准或备案有效期内可分批次转移。
跨省转入: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须建立接收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这一规定堵住了长期以来建筑垃圾无序跨省处置的监管漏洞。
(六)保障措施
部门联动:城管、住建、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林草等部门按职责推动联单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监督检查:对联单制度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行刑衔接规定及时移送。
宣传引导:通过官网、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向排放、运输、处置单位推送政策要求,确保应知尽知;鼓励社会举报违法倾倒行为,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政策亮点
亮点一:三联单制度实现全链条闭环
传统的建筑垃圾监管多侧重于某一环节,信息链条容易断裂。《通知》通过三联单将排放、运输、处置三个环节串联为完整的闭环——源头有计量、途中有轨迹、末端有复核,任何环节的信息不对称都能被及时识别。三联分存、各负其责的设计,也为事后追溯提供了扎实的纸质凭证。
亮点二:装修垃圾纳入管理范围
此前装修垃圾因排放分散、量小、责任主体模糊,往往是监管盲区。《通知》明确将住宅装饰装修纳入管理范围,同时以运输单位代为发起联单的方式降低业主填报负担,体现了制度刚性约束与操作便利性的兼顾。
亮点三:严禁混合运输,推动分类管理
《通知》明确禁止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这一规定从运输环节倒逼源头分类。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资源化路径差异较大——工程渣土可用于土方平衡和堆坡造景,拆除垃圾适宜制备再生骨料,装修垃圾则需先经分拣再资源化——分类运输是分类处置和高效利用的前提。
亮点四:跨省转移设置双重门槛
建筑垃圾非法跨省倾倒一直是行业顽疾。《通知》要求跨省转出须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发起联单,跨省转入则须建立接收台账。审批在前、联单在后的制度设计,使跨省转移行为在事前即纳入监管视野,而非事后追查。
亮点五:鼓励电子联单,为数字化转型留空间
《通知》以纸质联单为当前强制要求,但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这与山西省2026年底设区城市完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规划目标相衔接,为后续全流程数字化监管预留了制度接口。
亮点六:行刑衔接强化震慑力
《通知》明确涉嫌犯罪的须依照行刑衔接规定及时移送,这一条款将联单管理从行政监管层面延伸至刑事追责层面,对于非法倾倒、伪造联单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转移联单制度的全面推行,是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从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监管的关键一步。制度落地的效果,取决于三个关键因素: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能否实现跨部门常态化联动;二是电子联单和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否尽快建成并互联互通;三是资源化利用产业能否跟上监管收紧后释放的处置需求。联单管住了流向,但最终要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还需要在末端处置能力和再生产品消纳市场上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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