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1月21日发布公告,宣布因故暂停“广州市白云区鹤龙环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编号:JG2025-5723)”的招投标活动,恢复招投标活动的时间另行通知。
据悉,广州市白云区鹤龙环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特许经营于2025年12月25日招标,招标控制价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其中垃圾收费(招标文件原文,或指“清洁卫生费”)单价为3.04元/平方米,垃圾处理单价为178.69元/吨。
项目总投资约 16251万元,项目环卫用地面积1600.29 ㎡,绿地面积3993 ㎡,建筑总面积约11920 ㎡(含G1 公园绿地、G2 防护绿地地下空间),建筑高度23.5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鹤龙环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建筑设施以及地面绿化公园建设。鹤龙环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本体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地下负一层和地上五层建筑设施。负一层布置其他垃圾转运、垃圾智能分拣、尾料压缩、厨余垃圾中转。地上一层布置门厅、大件垃圾暂存、绿化垃圾暂存、家装建废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地上二层布置PET/PP塑料分拣打包基地。地上三层布置旧图书、报纸资源化基地。地上四层布置办公、垃圾分类“大数据”库。地上五层布置环卫工人宿舍。(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有:负责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道和黄石街道所辖范围内除街道自管和区管外的其他区域保洁、分类作业(如鹤龙街道和黄石街道有管理需求,自管区域队伍的保洁作业工作人员及车辆可交由乙方统一调度管理)、区域内垃圾收集运输、其他垃圾智能分拣和尾料压缩、大件垃圾收集中转、绿化垃圾收集处理、厨余垃圾收集中转和智能洗桶、家装建废收集中转、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理等。在此基础上,配备旧图书报纸资源化基地、低值回收物资源化基地、再生资源中心和垃圾分类“大数据”库。此外,还包括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绿地公共空间的运营和日常维护。另外,特许经营者负责鹤龙街道和黄石街道自管市政道路保洁范围内的机械、冲洒水环卫机械作业任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承担。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为广州市白云区鹤龙环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选定的特许经营者,依法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的全部工作,并获得项目收益;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应向招标人移交项目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经营权:35年(含项目建设周期为2 年,即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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