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元阳县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管理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
建设规模: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是元阳县南沙新城区,主要建设和服务内容如下(但不限于):(1)城区清扫保洁体系;(2)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转运体系;(3)园林绿化管养体系;(4)路灯管护体系;(5)城市公厕“星级”管理系统;(6)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渗滤液处理体系;(7)餐厨垃圾处理体系;(8)河道清理;(9)森林公园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1-11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1517:30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陈良
办公电话: 08735642328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山磊
办公电话: 08733038448 移动电话: 1512632708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28202100001001001
标段名称: 元阳县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15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2-01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元阳县)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408.51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红河州元阳县。
2.2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是元阳县南沙新城区,主要建设和服务内容如下(但不限于):
(1)城区清扫保洁体系;
(2)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转运体系;
(3)园林绿化管养体系;
(4)路灯管护体系;
(5)城市公厕“星级”管理系统;
(6)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渗滤液处理体系;
(7)餐厨垃圾处理体系;
(8)河道清理;
(9)森林公园管理。
2.3运营年限:18年(含1年试运营期)。
2.4全生命周期项目投资估算:约21408.516万元。
2.5回报机制: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由政府方按照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约定给予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
2.6投标限价:本项目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第一周期上限价为972.77万元/年,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设有调价机制,暂定三年对运营成本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上限为8%。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5)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6)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
3.3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投标人近5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类似项目是指绿化管养或市政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理清运或公园管理业绩)
3.5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高级园林工程师1名,且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3.6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3.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高级园林工程师1名,且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类似项目是指绿化管养或市政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理清运或公园管理业绩)
其他: 无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2-01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1-01-1108:58:19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