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为加快推进湘潭市城区(不包括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湘潭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8]56号)、《关于实施〈湘潭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的工作方案》(潭特许委[2019]1 号)的精神,湘潭市人民政府授权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对湘潭市城区(不包括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4.34亿元,总占地面积约350亩(近期),分为近期建设规划和远期建设规划。
2.2.1 近期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近期建设规划如下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间 |
备注 |
一 |
建设两条年处理20万吨露天移动式建筑垃圾预处理线 |
计划 2021年03月~2023年02月 |
主要用于建筑拆除垃圾、道路垃圾的现场处理 |
二 |
建设一座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预处理固定式工厂及相应再生产品线 |
计划 2021年03月~2023年02月 |
占地200亩,主要用于建筑拆除垃圾、道路垃圾预处理,以及生产机制砂石料、再生水稳料、再生砖和砌块、再生预制构件、再生干拌砂浆等再生产品 |
三 |
建设一座库容约3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消纳场 |
计划 2022年03月~2023年02月 |
占地100亩,主要用于建筑拆除垃圾再生废弃物、装修垃圾再生废弃物、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弃土)消纳 |
四 |
建设一座年处理30万吨装修垃圾预处理固定式工厂及相应再生产品线 |
计划 2023年03月~2025年02月 |
占地50亩,主要用于装修垃圾预处理,以及生产再生砖或砌块 |
注:①表中关于再生产品生产线,特许经营者可根据再生产品市场需求,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进行灵活调整,可调整新设1条再生混凝土生产线、1条再生高端环保轻质烧结砖砌块生产线、1条沥青冷热再生生产线等。
②根据《长沙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技术导则》(试行)长城管政发〔2018〕61号,消纳场库容大于100万平方米,堆填高度大于50米,根据湖南地形地貌,消纳场项目选址宜选在具有一定高差的山坳内。
③机制砂石料生产需满足《湘潭市城市规划区制砂(洗砂)行业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
④露天移动式建筑垃圾预处理线运营期间,原料碎筛工序需采用水雾抑尘,原料转运工序需采用移动式雾炮除尘,作业区外围加装防尘抑尘网,确保生产运营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⑤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预处理固定式工厂和消纳场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依法依规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2.2 远期建设规划(2026年-2050年)远期建设规划如下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间 |
备注 |
一 |
扩建两座库容约3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消纳场 |
计划 2032年扩建一座; 2042年扩建一座 |
主要用于建筑拆除垃圾再生废弃物、装修垃圾再生废弃物、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弃土)、盾构渣土消纳 |
二 |
建设一条应急盾构渣土资源化处理系统 |
待定 |
主要用于盾构渣土的处置(可资源化利用部分) |
注:①应急盾构渣土资源化处理系统建设时间视湘潭市地铁建设启动而定。
②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工程渣土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工程堆填、生活垃圾填埋场中间覆盖用土等,因此仅有少比例的工程弃土进入消纳场直接消纳,根据第1座消纳场消纳工程渣土的总量情况,特许经营者可提前或延后扩建第2座消纳场。
2.3 本项目拟选址湘潭市高新区,位于主干道滨江路北部、次干道通江路东侧。经现场踏勘,对该地块土地适用性进行评价后,确定该地块工程建设条件较好,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用地来源为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持有用地,本项目开工建设以前将依法依规办理政府报批报建手续。
2.4 特许经营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范围为湘潭市城区范围内(不包括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拆除垃圾、道路垃圾、装修垃圾的处置(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工程垃圾、工程渣土、盾构渣土的处置(可资源化利用部分)和消纳,除上述六类建筑垃圾外,其他建筑垃圾不包括在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以内。
2.5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年限暂定为 30 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如果特许期限内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
2.6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2.6.1 项目实施机构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中标特许经营者(中标人,如需成立项目公司的,则为中标人组建成立的项目公司,下同)承继特许经营权。
2.6.2 中标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注册地址湘潭市,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
2.6.3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合作模式。
2.6.4 本项目采取市场化经营管理,特许经营中标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实施机构依法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6.5 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由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的建筑拆除垃圾、道路垃圾、装修垃圾的预处理、资源化利用系统,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资产,包括: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车间、堆场、建筑垃圾分选和破碎设施、再生产品生产设施、辅助及配套设施等;新建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包括垃圾消纳场建筑物及构筑物、垃圾填埋设备设施等,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拥有这些资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应使用权、收益权。
2.6.6 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特许经营权归还给湘潭市政府,资产权属处置如下:若项目用地为政府划拨,项目用地和建构筑物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若用地来源为特许经营者自购用地,项目用地和建构筑物由特许经营者自行处置或协商移交),项目设备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项目设备在特许经营期内若更新换代则由特许经营者自行处置或协商移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3.1.2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信用湘潭”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无不良银行资信和财务记录,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具有与本特许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投标人为合资公司的,其股东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业绩、产业技术、知识产权和资质可视为投标人具备的能力;
3.2.2 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3.2.3 具备相关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的技术;
3.2.4 交易条件:中标结果经确认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各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3.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3 联合体中标的,在一个月内组建项目公司,注册地址湘潭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 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 投 标 单 位 申 请 到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款 账 户 。 ( 详 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0 年 11月 2 日 9:00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 年11月 23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 A 栋 2 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湘 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57050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
联 系 人:谭亮
联系电话:0731-58252093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胡光祥、齐晶、段海燕
电 话:0731-5852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