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0-12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9月1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8日-2020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详见附件
变更为
1、底盘动力电池需采用国家提倡的安全电池品牌,电池能量密度不低于120Wh/kg,安全可靠性好。
2、底盘采用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结构,无级变速,具有制动能量回馈和定速巡航功能。
3、采用集成式控制器,且高压连接点不大于15个,有效保证安全性能。
4、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动力电池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确保整车安全。
5、高压水泵、精密喷嘴等关键部件均采用原装配件,性能可靠使用寿命长。?
6、应有多重安全防护装置与报警系统,避免水泵超速、过压、缺水运转损坏及水路系统低温冻裂。?
第二标段:电动扫路机中二、性能要求:
1、底盘动力电池需采用国家提倡的安全电池品牌,电池能量密度不低于120Wh/kg,安全可靠性好。
2、底盘采用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结构,无级变速,具有制动能量回馈和定速巡航功能。
3、采用集成式控制器,且高压连接点不大于15个,有效保证安全性能。
4、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动力电池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确保整车安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佐证。
5、采用后门污水阀排放装置,可对污水、淤泥进行有效分离并随时根据垃圾箱内污水情况将污水单独排放。
6、配备自动绞盘、高压清洗枪,能对全车进行自清洁,还能对人行步道及街道小广告等“牛皮癣”进行清洗和清除。
7、具有气力净管防冻装置,可有效保证喷水部件不因结冰而造成结构性损坏(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8、作业提示,倒车提示等。
5、更正日期:2020年09月22日11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3.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3.2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61751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