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区鄞江镇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BHSC178
项目名称:海曙区鄞江镇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37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环卫保洁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10月10日17: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5楼530办公室;拟在2020年10月10日17:00之后,2020年10月12日0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201283(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775929738@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6、本公告发布的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ggzy.haishu.gov.cn)。7、本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0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31310
质疑联系人:徐海波
质疑联系方式:13819879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1283
质疑联系人:闻玉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781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