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地址:山东潍坊市寒亭区禹王北街369号(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15725675009(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天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县(区)樱前街瑞泰南郡商务楼909、910、911室20号号联系方式:18265612536二、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03202002000190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开元街道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29个村(廿里堡、郭家官庄、王家朱茂村、胡家朱茂村、东寺、西寺、雷家、南营、北营、东分营埠、西分营埠、小辛庄、大辛庄、北张氏、东里疃、西里疃、黄埠、张金杨孟、董家杨孟、冯马杨孟、孙家杨孟、安固一、安固二、安固三、安固四、枣林、鲁家口、南寨里、西常疃)村庄全域,包括进出村道路两侧、村中主要道路及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坑塘及村庄周边的卫生保洁。四、预算金额:100.0(万元)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购[2015]11号第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应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应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相应调整财政预算保障方式,防止出现既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同时又花钱购买服务的行为。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不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应向相关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购买服务的。(二)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原事业单位继续承担服务的;或者为推动某类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的。(三)购买原有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四)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公共政策和改革目标,对承接主体有特殊要求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适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潍坊元盈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情况。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潍坊元盈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环卫服务工作。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潍坊元盈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禹王北街369号开元街道办事处院内办公楼1楼105室七、公示期限: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