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全电子)滑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HJYZG[202008]034号
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0-51
三、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投资金额约3983.02万元,由中标方筹措。
四、采购要求:
4.1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取特许经营者。
4.2建设规模:餐厨垃圾处理50t/d。处理工艺选取“蒸煮压榨+固渣焚烧+滤液预处理”工艺。
4.3建设地点:滑县留固镇静脉产业园规划区域,距已实施并进入项目执行阶段的《滑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与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直线距离约50米。
4.4特许经营期限: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合作期共计30年。
4.5特许经营权内容:
(1)在行政许可条件及规定时间和线路下,政府可授权中标方对滑县县域范围内餐厨垃圾的收集及运输权;
(2)在行政许可的规定空间区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处置权;
(3)通过专项技术手段只针对餐厨垃圾稍加辅材即可制造出的新产品的生产权;
(4)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经处理达标后的排放权;
注:在以上4项特许权利中,均应具有排他性。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无。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完整有效的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时间:2020年8月21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形式,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登记入库链接地址:http://www.hxggzy.cn/ggtz/14765.jhtml
办理CA链接地址:http://www.hxggzy.cn/ggtz/10950.jhtml
CA登陆使用指南:http://www.hxggzy.cn/xtsysm/12517.jhtml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以开标大厅卫星时钟北京时间为准)。
9.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以开标大厅卫星时钟北京时间为准)。
10.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0.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自下达解密命令起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滑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方式:0372-8660085
地址:安阳市滑县文明路北段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崔先生
联系方式:18537115285/0371-60110677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万众大厦11楼国信招标
十三、公告其它内容
13.1澄清、变更: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13.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