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珲春市城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00817]-0069号
项目名称:珲春市城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预算金额:1011.20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11.20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珲春市城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城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招标人为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00817]-0069号
项目编号:
第一标段:JXCD2020HW0819-1
第二标段:JXCD2020HW0819-2
项目名称:珲春市城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7457500元
第二标段:2654590元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特种垃圾车辆
第二标段:垃圾桶
标段 |
设备 |
数量 |
第一标段 |
18立方米移动压缩箱 |
8 |
喷淋除臭系统 |
4 |
|
垃圾桶清洗车 |
1 |
|
小型垃圾自卸车 |
14 |
|
中型垃圾压缩车 |
2 |
|
自卸式粪便清掏车 |
2 |
|
三轮电动保洁车 |
75 |
|
三轮电动两桶车 |
25 |
|
第二标段 |
240升垃圾桶 |
10000 |
四分类垃圾箱 |
115 |
|
三分类垃圾箱 |
166 |
|
两分类垃圾箱(不锈钢材质) |
603 |
|
两分类垃圾箱(塑胶材质) |
684 |
|
厨余垃圾箱 |
153 |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三十天(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保期:以质保手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
2.2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捷诚信达(长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1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半年内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个人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原始页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注册成功原始页面并打印(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1000元/套,第二标段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3.3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459734469@qq.com邮箱,备注打款人名称、联系方式,打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捷诚信达(长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新城支行
帐号:158846848381
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龙源东街1066号);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珲春市
联系人:姜洪章
联系方式:0433-7525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诚信达(长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103室
联系人:赵工田工
电话:0431-81974201
3.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三十天(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0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龙源东街106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珲春市
联系方式:姜洪章0433-7525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诚信达(长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103室
联系方式:赵工田工0431-81974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431-8197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