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20楼2010室业务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JL-GZ-2020-054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类 别 |
数 量 |
保质期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
货物类 |
预计60个投放点 |
两年 |
122万元(包括运输、安装、设计费等及相关税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20楼2010室业务部
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报名购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20楼一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2020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2020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行拟定);(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行拟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本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http://www.lw.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及中标结果等信息,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http://www.lw.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jl.com/)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1415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20楼
联系方式:叶工,020-83562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20-8356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