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货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家园40栋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DYC-2020-012
项目名称: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示范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采购需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示范区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获取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凭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凭证)等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家园40栋5层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家园40栋5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家园40栋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设备为:生活垃圾投放站和电动垃圾运输车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0335-3552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耀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家园40栋514号
联系方式:0335-358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琳琳
电话:0335-358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