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SJLZFCG-2020-015
项目名称:伊州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第1包 |
150 |
7920000 |
座 |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房1800㎡,共50座;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处置房900㎡,共50座;城镇生活垃圾清洗房900㎡,共5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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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包 |
24 |
12150000 |
辆 |
无滴漏垃圾压缩清运车7辆;可回收物转运车8辆;可回收物自卸转运车9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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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3包 |
475 |
9930000 |
项 |
地埋式分类垃圾箱设施54套;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亭200套;电瓶转运车200辆;垃圾船20个;餐余垃圾处理设备1台。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1月1日-至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和被授权人及法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疫情期间可以提供盖章的电子版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且均信用良好(附用户的良好评价证明)并加盖公章;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如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设备生产资质证书,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3)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至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由于疫情期间,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格要求的有效资质扫描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QQ邮箱:2439893835@qq.com,由招标公司查验,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方式:线上发售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9日10:30
开标地点(网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2.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3、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到账时间为准;4.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或网页截图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到公司换取收据,银行保函需携带原件备查;5.银行户名: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密建行建北分理处;账号:65001670200050000264;行号:10588400004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行政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科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02-7192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嘉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9955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