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凤凰大街等道路保洁服务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34.216540 |
B | 清泉路等道路保洁服务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72.582300 |
详见附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