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甲东镇环卫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名晟花园二期商铺13栋西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81-202007-192002-0001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环卫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11,530,144.80
最高限价(如有):11530144.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陆丰市甲东镇环卫保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一
陆丰市甲东镇环卫保洁项目
人民币11530144.80元/5年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具有“清洁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的内容。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名晟花园二期商铺13栋西8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名晟花园二期商铺13栋西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原件核查);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具有“清洁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的内容。
(3)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提供报名截止前近三个月的单位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陆丰市甲东镇石清圩
联系方式:0660-820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名晟花园二期商铺13栋西8号
联系方式:0660-881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惠洁
电话:0660-881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