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四),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五),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六),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七),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八),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九),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或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00632-0018,440100-202006-100632-0019,440100-202006-100632-0020,440100-202006-100632-0022,440100-202006-100632-0021,440100-202006-100632-0023,440100-202006-100632-0024
项目名称: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四),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五),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六),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七),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八),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九),2020年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策划推广项目(包组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3,000
最高限价(如有):1893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一策划推广“垃圾分类新时尚”环保主题活动包组二策划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活动包组三策划驻穗高等院校垃圾分类治理创意大赛推广活动包组四策划“垃圾分类引领着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推广活动包组五策划垃圾分类普及知识在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包组六策划广州垃圾分类成果在央级媒体平台展示推广活动包组七策划广州垃圾分类成果在省部级媒体平台展示推广活动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包组一策划推广“垃圾分类新时尚”环保主题活动包组二策划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活动包组三策划驻穗高等院校垃圾分类治理创意大赛推广活动包组四策划“垃圾分类引领着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推广活动包组五策划垃圾分类普及知识在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包组六策划广州垃圾分类成果在央级媒体平台展示推广活动包组七策划广州垃圾分类成果在省部级媒体平台展示推广活动
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4.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6.《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或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方式: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及电子磋商文件各1份,纸质磋商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及电子磋商文件各1份,纸质磋商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9:30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020-8330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永愉花园酒店(1204房)
联系方式:020-37726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726707-312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