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脚镇犀牛脚村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0-C3-20628-SYHQ
项目名称:犀牛脚镇犀牛脚村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8597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8597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犀牛脚镇犀牛脚村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服务(QZZC2020-C3-20628-SYHQ)采购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犀牛脚镇犀牛脚村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服务(项目编号:QZZC2020-C3-20628-SYHQ)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犀牛脚镇犀牛脚村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C3-20628-SYHQ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上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捌仟伍佰玖拾柒元叁角贰分(¥1458597.32)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犀牛脚镇犀牛脚村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服务 |
1项 |
一、垃圾筛分、转运及焚烧处理服务 服务目标:负责对本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约18514.70立方米进行筛分、转运至约39.9公路外的钦州海诺尔垃圾焚烧厂处理。 |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目标,并经验收达到环境监测合格标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九、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5:00-18: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带齐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时须提供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竞标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刘冰电话:0777-38121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成电话:0777-2855599
3.监督部门: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7-2857303
十三、公告期限:本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目标,并经验收达到环境监测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带齐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时须提供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售价:¥2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人民政府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冰电话:0777-3812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11楼
联系方式:李俊成0777-285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成
电 话: 0777-285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