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秸秆等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AHP-CC-2020-0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AHP-CC-2020-017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秸秆等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赵丹
联系方式:0431-847694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乐公路十公里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春明1590441105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乐公路15公里处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丹、0431-847694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总中标金额:101.0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吉林正元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区前进大街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9幢9单元1717室 101.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由中标人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李伟、周玉芳、宋春艳、李绍民、尹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秸秆等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TAHP-CC-2020-017
3.中标内容:设备采购
4.中标单位:吉林正元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中标价格:1010000元
6.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7.中标范围:设备采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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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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