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规定对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环卫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环卫车辆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FNJYDL202005-61号
3、采购内容数量:1、不锈钢移动式勾臂箱38个,2、不锈钢垃圾桶145个,3、全电子汽车衡2台,4、低压充电桩4台,5、轻量化助推式垃圾货物运输车2辆,6、三轮挂桶垃圾车6辆,7、四轮勾臂式垃圾车2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表。
4、采购预算:298.838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7、采购范围:1、不锈钢移动式勾臂箱38个,2、不锈钢垃圾桶145个,3、全电子汽车衡2台,4、低压充电桩4台,5、轻量化助推式垃圾货物运输车2辆,6、三轮挂桶垃圾车6辆,7、四轮勾臂式垃圾车2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表。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后网络查询的投标人企业、法人及投标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两个网站查询结果需要提供网页截图);
2.9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及时间:系统报名和网络报名。必须网络报名和系统报名同时进行,缺一不可,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节假日除外)。
2、网络报名:请投标人于报名时间内将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2484160379@qq.com以备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核查结果将以电话或邮箱反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
注意:投标人发送以上资料的办理人员必须与递交资料的办理人员一致,不得更换。
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3、系统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证书办理处办理CA证书,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办理CA证书的资料见附件,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将附件资料打印出来填写完成后带往现场进行办理CA证书,也可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上注册办理,可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52881)。
4、招标文件获取: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s://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0876-2152881)。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通过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圆整(¥30000.00元),由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保管,待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并按照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退还。
(一)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账号:各投标人对应该项目信息进行查询(每个标段均对应单一的一个虚拟子账号,重新招标项目虚拟子账号会发生变更)
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
(二)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4.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16时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4.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5.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5.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5.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7、保证金退还
7.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4009618998
5.投标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ggz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CTBJ),【若此项目有视频图纸文件需生成相应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存入U盘内,在开标现场进行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刻录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投标人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地点: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装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与光盘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开标时,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通过投标人递交的光盘读取,若系统及光盘都无法读取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即评审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14:30—15:00时前。
6.2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15:00时
6.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富宁县东风路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富宁县政务网等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8765467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876-2198367
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民族村9幢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