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横扇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SY2020-WJ-G-029
二、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6日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宏伟、施小宇、沈振荣、李克敏、刘凯、曹国强、张弛引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苏州市泛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齐心村1组
中标价格:壹仟玖佰零柒万贰仟零捌元整(¥:19072008.00)
主要成交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
一项 |
19072008.00 |
叁年 |
四、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率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注: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次中标服务费金额为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99990.00)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横扇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萍
联系电话:0512-63703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横扇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SY2020-WJ-G-029
二、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6日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宏伟、施小宇、沈振荣、李克敏、刘凯、曹国强、张弛引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苏州市泛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齐心村1组
中标价格:壹仟玖佰零柒万贰仟零捌元整(¥:19072008.00)
主要成交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
一项 |
19072008.00 |
叁年 |
四、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率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注: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次中标服务费金额为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99990.00)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横扇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萍
联系电话:0512-63703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联系电话/传真:0512-63087666/63661883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邮政编码:215200
本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上网公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0512-63087666/63661883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邮政编码:215200
本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上网公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